若房屋建築工程未完成 購屋者有權拒收

銀行指房屋建築工程只完成80%,可是發展商卻發信移交房子,購屋者是否應該接受?

⊙黃先生指出,他于2012年7月購買房屋,發展商在2個星期前發出信函,指可以移交房子,可是經過他觀察,房子還沒完成。

他說,若已完成應該完成的部分,應該會有證據證明,連同證明放入信函中,一同發送。

他想知道,如果他不去接受這間房子,是否可以向發展商索取逾期的利息。

林若輝律師

一般規定發展商必須在24個月內移交房子,若對方發出信函,他建議黃先生應該和發展商約時間檢查房子。

若發現不滿意的地方,如水電或道路都還沒有完成,黃先生有權利發出信函給發展商,列出拒絕接受房子交收的原因。

當完成了所有工程,進行了移交房子的動作,黃先生才可以正式結算發展商逾期交出房子的時間,每日利息為10%。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靂

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