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在身也要申报 携逾万铢物品入泰须补税
(曼谷2日综合电)泰国海关周二宣布,将严格执行入境免税品限额的规定,乘飞机旅客若携带价值逾1万泰铢(约989令吉)的物品入境,须申报及补税,否则面临涉及物品价值4倍金额罚款。
曼谷素旺那普国际机场内,周二张贴有关规定。
《曼谷邮报》报导,素旺那普机场旅客管控海关局会统计所有从国外购买的个人物品,包括新衣服、鞋袜、非商旅用包包、纪念品、名牌产品等,若价值超过1万铢,乘客或航空公司人员都必须付进口税。
保健品化妆品没豁免
若无如实或及时报关,经X光检查时被发现,相关物品会被充公,物主除须缴交原定的入口税款外,还须付涉及物品价值4倍的金额作为罚款。
超额的名表和手袋即使是由旅客佩戴,亦须申报。食物、保健品及化妆品也不获免税。
海关指规定其实早已存在,但因发现很多旅客携带大批高价值物品入境泰国出售,却不支付进口税,遂决定严格执行入境免税品限额的规定。
报导指出,若乘客拒绝物品被扣押,海关会把案件送到法院,一旦乘客败诉,仍要罚款或服刑最高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