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在身也要申報 攜逾萬銖物品入泰須補稅

(曼谷2日綜合電)泰國海關週二宣佈,將嚴格執行入境免稅品限額的規定,乘飛機旅客若攜帶價值逾1萬泰銖(約989令吉)的物品入境,須申報及補稅,否則面臨涉及物品價值4倍金額罰款。

曼谷素旺那普國際機場內,週二張貼有關規定。

《曼谷郵報》報導,素旺那普機場旅客管控海關局會統計所有從國外購買的個人物品,包括新衣服、鞋襪、非商旅用包包、紀念品、名牌產品等,若價值超過1萬銖,乘客或航空公司人員都必須付進口稅。

保健品化妝品沒豁免

若無如實或及時報關,經X光檢查時被發現,相關物品會被充公,物主除須繳交原定的入口稅款外,還須付涉及物品價值4倍的金額作為罰款。

超額的名錶和手袋即使是由旅客佩戴,亦須申報。食物、保健品及化妝品也不獲免稅。

海關指規定其實早已存在,但因發現很多旅客攜帶大批高價值物品入境泰國出售,卻不支付進口稅,遂決定嚴格執行入境免稅品限額的規定。

報導指出,若乘客拒絕物品被扣押,海關會把案件送到法院,一旦乘客敗訴,仍要罰款或服刑最高10年。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