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長:高級軍官護送下 武官助理將交紐助查
(吉隆坡2日訊)外交部長拿督斯里阿尼法阿曼宣布,涉嫌企圖盜竊及性侵犯的大馬駐紐西蘭最高專員署武官助理莫哈末里查曼依斯邁二級准尉,將被送回紐西蘭,協助當局調查有關莫哈末里查曼涉嫌性侵的指控。
他今日發文告指出,期間,莫哈末里查曼會在一名國防部高級軍官護送下,送回紐西蘭。
“上述決定旨讓當事人全面配合紐西蘭政府進行助查,有關當事人涉嫌性侵的指控,畢竟一個人在未被定罪前,都是無罪的。”
提供法律援助
他說,若有必要,大馬政府將提供法律援助給當事人,確保當事人得到公平和公正的法律保障。
阿尼法說,大馬政府對于紐西蘭司法制度完全有信心,相信紐西蘭當局會根據法律規定,讓莫哈末里查曼獲得有尊嚴的公平待遇。
已婚的里查曼(35歲)是首次擔任外交官職,他是于5月9日涉嫌企圖盜竊及性侵犯一名女子,遭紐西蘭警方逮捕,隔日(10日)被帶上法庭面控相關罪名。
承認給紐政府含糊信息
紐外交部向受害者道歉
(紐西蘭‧威靈頓2日綜合電)紐西蘭新聞網站《Stuff》週三報導,紐西蘭外交部為處理大馬外交官莫哈末里查曼伊斯邁外交豁免權一事上,提供給紐國政府的信息含糊,向政府和案件受害者道歉。
報道指出,由于紐西蘭外交部給政府的信息含糊,才導致大馬及紐西蘭政府,針對里查曼如何獲允離開紐西蘭一事,出現矛盾說辭。
外長麥卡利說:“我們為外交部遠比期望中不合格的表現道歉。”
他說,外交部正在調查官員為何會發送混淆信息給大馬一事。
麥卡利也為沒有將全面信息告知澳洲總理約翰基,向總理道歉。
《Stuff》報導,雖然約翰基對外交部發出含糊信息感到失望,但他仍為麥卡利與艾倫辯護,指他們是根據信息行事。
另外,紐西蘭外交事務與貿易部總執行長艾倫週三會晤麥卡利,告知對方有關外交部在提供信息上不足之處,以及該部處理這起嚴重事件的方式。
認真看待失誤
他說:“在此事中,外交部遠遠沒有達到其對政府職責的標準,我們非常認真看待這次失誤。”
“在此類案件中,紐西蘭政府正式要求撤銷外交豁免權,是長久以來的政策。不幸的,外交部處理此事的方式,導致我們要求被告應該在紐西蘭面臨控訴的立場,產生含糊。”
艾倫說,他正與外交部展開一項獨立檢討程序,重新評估外交部在面對同樣情況的政策與步驟。外交部將胥視檢討結果,馬上行動確保這種情況不會在未來發生。”
否認協助逃離
艾倫也向案中受害者道歉,他承認受害者面對混亂。
他指出,直到週五前,即案件發生6周后,他一直蒙在鼓裡,但他否認是外交部協助里查曼逃離紐西蘭。
艾倫說,很顯然,馬來西亞認為援引外交豁免權是紐西蘭政府同意的一個過程。但“這顯然並非如此。外交部‘搞砸了’事情。”
與妻去年到威靈頓
(吉隆坡2日訊)在紐西蘭涉嫌性侵案的大馬駐紐西蘭首都威靈頓最高專員署武官助理莫哈末里查曼依斯邁(38歲),是在去年10月29日與妻子一起到威靈頓。
《星報》引述國防部一位官員說,大馬在海外的武官助理,其職務是負責大使館或最高專員署的防務職責。
“武官必須向國防部報告工作,他的工作是負責大使館或最高專員署內財產的保安。
“大使館或最高專員署所屬的土地主權,屬于大使館或最高專員署所隸屬的國家。
“然而,武官的工作範圍大部分是行政工作。”
根據莫哈末里查曼依斯邁在面子書貼文指出,他與妻子及3名孩子于去年10月到威靈頓。這也是他第一次在外國上貼照片。
違反武裝部隊法令
軍人可被革職或囚禁
違反1972年武裝部隊法令的軍人,可以被革職,或囚禁在武裝部隊的拘留中心。
《每日新聞》引述消息說,軍人可以在軍事法庭上被控任何罪名,軍事法庭的程序與所援引的法令,與民事法庭相同。
大馬駐紐西蘭最高專員署武官助理莫哈末里查曼依斯邁二級准尉,于5月9日涉嫌企圖盜竊及性侵犯一名女子,遭紐西蘭警方逮捕,隔日被帶上法庭面控相關罪名,他于5月22日被遣返回國接受調查。
“軍事法庭的審訊程序與民事法庭一樣,使用同樣的法令,刑罰也一樣。”
大馬所採用的軍事法庭制度,是源自英國的制度。
謀殺偷竊拒繳罰款
外交官免控權受爭議
在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下,外交官在外國享有特權,受到刑事和民事免控權的保護,過去發生過許多外交官濫用特權的事件。
最令人髮指的事件是在1979年,緬甸駐斯里蘭卡大使謀殺妻子后,在鄰居和警察的眾目睽睽之下,焚燒屍體。
其他濫用外交特權事件,包括偷竊、拒絕支付交通罰款、拒繳稅款和酒后駕駛。
緬大使殺妻燒屍
《星報》引述斯里蘭卡前外交使團副代表傑拉亨利的回憶錄,這么指出。
他說,緬甸駐斯里蘭卡大使,懷疑妻子有外遇,在科倫坡的居所內槍殺妻子。
他指出,鄰居看見大使在其居所后院,準備堆柴企圖焚屍,于是報警,但大使卻拒絕讓警方進入其居所,因為大使的居所和大使館的所在地,是屬于緬甸的領土。
“在沒人阻止下,大使搬出妻子屍體,丟進火堆燒屍。”
他說,該名大使的身分無法鑑定,后來被撤職,沒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報導指出,另一宗外交官濫用特權的事件,是羅馬尼亞前駐新加坡公使約內斯庫(49歲),他于2009年在新加坡駕車闖紅燈,撞死人后逃回羅馬,死者是30歲的大馬人唐國偉。
“2012年4月,巴拿馬外交官埃里克涉嫌在馬尼拉強姦一名19歲菲律賓女子,儘管被警方拘捕,但他最后被釋放,因為享有外交豁免權。
“更離奇的事件是,墨西哥代表于2008年在美國新奧爾良舉行雙邊會晤期間,偷了多名白宮官員的黑莓手機。”
報導說,另一宗備受爭議的事件,是印度駐紐約前總領事迪耶尼,為他所僱用的家庭傭人偽造簽證。
安華:若證據確鑿
官員應在紐西蘭面控
(威靈頓2日綜合電)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說,大馬政府拒絕讓被控企圖強姦的官員在紐西蘭面控的做法,令他感到震驚。
安華周二接受紐西蘭Stuff新聞網站的訪問時說,大馬政府目前的所作所為令他“震驚”。
安華對于大馬聯邦法院以外交豁免權為由,要求紐西蘭當局撤銷有關的刑事指控,感到難以致信,並指這嚴重影響大馬政府的形象。
“我知道這裡的政府有夠‘爛’(rotten),但我真沒想到我們竟然能走到寫信給另一個國家,要求撤銷所有指控的地步。”
安華指大馬政府必須重新考慮立場,如果證據確鑿,就該讓莫哈末里查曼回到紐西蘭接受審判。
“我們是在和紐西蘭打交道,人家的司法我們不能干涉。”
安華還說,許多女權組織領袖告訴他,指對政府在這種情況下使用外交豁免權的行為感到“噁心”。
安華還表示這事件發生了近兩個月才曝光,當中肯定有“掩蓋事情”的成分,就像當局早前處理馬航MH370失聯客機一樣。
紐外長:歡迎大馬決定
(紐西蘭‧威靈頓2日綜合電)紐西蘭外長麥卡利對大馬將涉案外交官送回紐西蘭的決定表示歡迎。
“對于這個受歡迎的進展,我想對馬來西亞政府表達謝意,他們接觸這問題時充分體現了誠信和公正。”
紐西蘭新聞網站《Stuff》早前報道,紐西蘭警方正考慮試圖引渡被指涉及在紐西蘭一起性侵案的一名大馬外交官。
威靈頓縣警察指揮官薩姆.霍伊爾警監說,警方正考慮所有的選項,以便為受害人取得最好的結局。
“這包括進行引渡,而警方正延引刑法,並與外交和貿易部研究,以確立有關的法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