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贷不批拿不回订金 找律师帮忙研究条约
事主因借不到贷款,决定取消店舖单位订购,岂料负责人说,即使取消也无法拿回订金,该怎么办?
⊙来自新山的郭先生(29岁,商人)指出,他于今年1月,预购新山某广场发展2间商店单位,签约时,公司负责人还保证该发展计划获所有银行接纳,银行贷款不是问题。
签约后,他付1万令吉订金,还未等到律师楼把信件批下来,又再付了3万令吉订金,直到约5个月才获得律师批文。
接着他持律师信,到相熟银行申请借贷,没想到多间银行都拒绝接受此计划的贷款,最终找到一家接收申请,却又以额满为由,以致他无法申请贷款。
郭先生唯有告知该发展公司负责人情况,对方便介绍到一家银行借贷,但两个星期已过去,申请却迟迟未批准。
最终,他决定放弃购买商店单位,唯公司负责人称,取消预购,将无法取回订金,由于数额不小,令他非常困扰。
★林春信律师
在律师陪同下进行签约之前应细读每一项条款,签约后,若借不到贷款,事主应立即告诉卖家,寻求解决或取消合约。
3个月是黄金期,一般情况,若3个月后仍申请不到贷款,对方有权利充公你的订金。
建议郭先生可到附近的律师楼研究所签下的合约,了解所有条约后,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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