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特留言侮辱元首 網民陳情冀撤銷控狀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推特留言侮辱元首 網民陳情冀撤銷控狀

(吉隆坡2日訊)上個月涉嫌兩度在推特留言,侮辱國家元首而被控上地庭的1名馬來網民,今日透過其律師向法官提出陳情撤銷控狀,地庭將于來臨7月16日過堂宣布申請結果,並接收上呈的有關文件。



首控狀指被告艾菲納茲爾(35歲),于2013年6月1日早上11時21分,在甲洞帝沙高原路甲洞中環站公寓內,在清醒下透過網絡,以其個人推特對國家元首發表攻擊性言論;內容為“他們說對了,元首只是個傀儡,打倒君主制,浪費人民的錢。”

次控狀指被告于以上相同日期與地點早上11時23分,在清醒下透過網絡,以其個人推特對國家元首發表攻擊性言論;內容為“認真的問題,人民支付津貼和承擔國家王宮費用,技術上而言他為我們工作,為何我們放他在轎子上?”

被告的2項指控皆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下被定罪。



罪成可罰款監禁

一旦罪成,將罰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另外在被定罪后,若被告重犯,則將根據每一日或每日間中犯下的罪行,個別罰款1000令吉。

被告于6月5日被控,否認罪行后獲法官祖卡乃因批准以4000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此案主控官為諾查麗占和諾哈希瑪,被告代表律師是沙里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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