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榜乌鲁沉香搬迁风波‧3造入禀高庭 要求撤销村民控诉
(芙蓉2日讯)甘榜乌鲁沉香村民起诉发展商及政府单位等7造的搬迁风波,森州政府、芙蓉土地局及芙蓉土地局官员今早通过代表律师入禀高庭,要求芙蓉高庭撤销村民对3造的控诉,案件择于8月26日聆审。
21位甘榜乌鲁沉香村民是于今年2月入禀高庭,起诉第一至第三任地主及森州政府多个单位,案件于今早第三度过堂。
第一位至第7位答辩人依序为Lesco Development Sdn Bhd、Medan Selasih Sdn Bhd、One Visa有限公司、芙蓉土地局、芙蓉土地局官员、芙蓉市议会及森州政府。
8月26日聆审
起诉人代表律师萧金良指出,森州政府及土地局代表律师今早入禀芙蓉高庭,申请要求撤销村民对州政府、森州土地局及该局官员的诉讼。
他说,森州政府、芙蓉土地局及芙蓉土地局官员是以1974年让当地村民居住1年,当时也没有发出临时地契(TOL)予村民,作为这项申请的理据。
他说,其实州政府早年的合约并没有阐明村民的居住期限,唯在今日提呈的申请书里,却提及当时的合约为居住1年。
甘榜乌鲁沉香搬迁风波自1985年曾多次带上法庭,森州政府、芙蓉土地局及芙蓉土地局官员认为村民应遵守当时的裁决。
他说,上述三造也要求起诉人在两周内,提呈答辩书解释为何要起诉他们。
甘榜乌鲁沉香搬迁风波扰攘多时,第三任地主One Visa有限公司今年2月11日起诉293位村民的案件胜诉后,其中21位村民于同月入禀高庭起诉地主及州政府等第7造。此案法官为祖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