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榜烏魯沉香搬遷風波‧3造入稟高庭 要求撤銷村民控訴

(芙蓉2日訊)甘榜烏魯沉香村民起訴發展商及政府單位等7造的搬遷風波,森州政府、芙蓉土地局及芙蓉土地局官員今早通過代表律師入稟高庭,要求芙蓉高庭撤銷村民對3造的控訴,案件擇于8月26日聆審。

21位甘榜烏魯沉香村民是于今年2月入稟高庭,起訴第一至第三任地主及森州政府多個單位,案件于今早第三度過堂。

第一位至第7位答辯人依序為Lesco Development Sdn Bhd、Medan Selasih Sdn Bhd、One Visa有限公司、芙蓉土地局、芙蓉土地局官員、芙蓉市議會及森州政府。

8月26日聆審

起訴人代表律師蕭金良指出,森州政府及土地局代表律師今早入稟芙蓉高庭,申請要求撤銷村民對州政府、森州土地局及該局官員的訴訟。

他說,森州政府、芙蓉土地局及芙蓉土地局官員是以1974年讓當地村民居住1年,當時也沒有發出臨時地契(TOL)予村民,作為這項申請的理據。

他說,其實州政府早年的合約並沒有闡明村民的居住期限,唯在今日提呈的申請書裡,卻提及當時的合約為居住1年。

甘榜烏魯沉香搬遷風波自1985年曾多次帶上法庭,森州政府、芙蓉土地局及芙蓉土地局官員認為村民應遵守當時的裁決。

他說,上述三造也要求起訴人在兩週內,提呈答辯書解釋為何要起訴他們。

甘榜烏魯沉香搬遷風波擾攘多時,第三任地主One Visa有限公司今年2月11日起訴293位村民的案件勝訴後,其中21位村民于同月入稟高庭起訴地主及州政府等第7造。此案法官為祖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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