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子權:外交無小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甄子權:外交無小事

大馬派駐紐西蘭一名武官助理涉及刑事案,被帶回國交軍事法庭處置。



該不該放人,紐國外交部人員與我方交涉時,提供了令兩國政府混淆的訊息,結果人放了,被罵到臭頭,紐國外交部急忙向總理、政府和遇襲女子道歉。

司法對嫌犯的審判還未開始,他仍是無罪推論原則下的嫌犯。他和家人能夠回來,先要紐國政府點頭才行。紐國人不滿政府放人,並在譴責聲中,一面倒對嫌犯未審先判,現在發現問題出在外交部,自家政府失火了,搞到自己灰頭土臉。

我方問題出在反應過慢,把司法和外交混為一談,有濫用外交豁免權之嫌,令紐方很不爽。還有,我方提交紐國的外交信函,一方面要求保密,一方面要求息事寧人,把外交危機搞成如同小混混在喬事情,全文被媒體登出,鬧得沸沸揚揚,臉面盡失。



武官由軍方選派,負責軍事任務。古人說: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怕死。這句話,在大馬看來,怎么都不對,應該是:文官愛錢,貪污才會這么嚴重;武官怕死,我方外交部一見有機會就急急撤,結果惹人瓜田李下之嫌。如今決定把人交回去,大家都鬆了一口氣。

外交豁免權

紐國人氣爆,認為外交豁免權早該廢掉。《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指出“確認特權與豁免之目的不在于給予個人利益,而在于確保代表國家之使館能有效執行職務”,公約中清楚列明豁免之目的,不在于給予個人利益,幹出利己害人之事,實在沒必要廢掉。

周恩來有句名言:“外交無小事”,同樣的事,有一天可能會發生在紐國身上,碰上流氓國家時,尤其需要外交豁免權來庇護,把國人帶回國審理或許更妥當。

甄子曰專欄逢周一至周五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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