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森美蘭頭條】2009年食物衛生條例實行‧店面不乾淨直接開罰單 飲食業者吃不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森美蘭頭條】2009年食物衛生條例實行‧店面不乾淨直接開罰單 飲食業者吃不消

報導:鄭慶勵
攝影:胡傳成
(芙蓉4日訊)森州從7月1日起全面實行2009年食物衛生條例,衛生局執法組官員一旦發現任何飲食業者的店面不干淨,將直接開出罰單,此項措施令飲食業者大喊吃不消。



根據以往的做法,衛生局一旦發現飲食店不符合衛生條例,將勒令飲食業者暫停營業,直到店面清洗乾淨為止,但隨著這項條例生效后,衛生局可根據其中33個衛生問題直接開出罰單,罰款額最高可達1萬令吉。

不但如此,所有飲食業者、廚師或負責操作與生產食物有關機械的員工及運送食物者,一旦被證實違反任何一項條款,不但可被罰款,還可被判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

此條例是1983年食物法令修正后產生,以確保食肆售賣衛生的食物,保障民眾健康,並提升我國的聲譽。



《中國報》針對此走訪芙蓉市內各飲食業者,發現絕大部分業者皆認為衛生局官員應先給予口頭警告,不贊成衛生局官員直接開罰單。

業者對條例一知半解

業者們指出,他們知道衛生部落實此條例的好意,即要確保飲食業者保持店面乾淨,但他們認為,衛生局官員不應動輒向他們開罰單,因為現今經濟不好,生意難做,若還收到罰單,恐怕他們的生活難上加難。

他們說,截至目前,他們仍對相關條例一知半解,若官員上門取締應先向他們講解一番,若業者真的違例,也應先給予警告,引導他們達標。

“其實我們一直都有盡力維持店面乾淨,在開業前和臨收工前,我們都會清洗店面,通常在顧客上門享用餐點時,店面難免會變得稍微骯髒。”

他們說,官員往往會在生意繁忙時段上門取締,這不但會嚇退顧客,影響生意,也對他們非常不公平。

不應直接開罰單

森美蘭姑蘇行(慎義行)茶酒樓熟食公會會長蕭福雲認同衛生局要飲食業者時常保持店面乾淨,卻認為該局官員不應直接向業者開出罰單。

他指出,當一名飲食業者開門做生意時,必須當自己是一名衛生官,時刻保持店面乾淨,而且還需確保自身的指甲、服裝等都符合衛生局的指標。

若森州衛生局欲實行2009年食物衛生條例,他認為該局必須全面化實行,包括印發中巫文版的衛生小冊子,然后再分發給業者,讓他們了解該條例的內容。

蕭福雲也勸請業者不要讓閒雜人等隨意進出廚房,因為擔心隨時出現有心人蓄意陷害他們,在食物中下毒。

他認為,政府人員應委任政治人物或社團人士,作為業者與官員溝通橋樑,一旦業者面對任何問題,可直接向有關人士反映。

應先給口頭警告

森餐飲廚業公會主席張福興希望衛生局官員在發現業者任何不妥當的事項時,應給予口頭警告,讓他們有足夠時間解決難題,千萬別加重業者負擔。

他也希望官員了解業者的苦況,因為每當顧客較多時,店面難免會變得稍微骯髒,不應直接開罰單給業者。

根據2009年食物衛生條例,飲食業者需出席食物管理課程及注射傷寒預防針,張福興指出,飲食業者不時都有上一些食物衛生管理的課程,而且每年都會打預防針。

他說,業者也會邀請消拯局官員前往店面巡視,以進行消防和逃生設施的安全檢查。

他坦承,我國確實曾發生食物中毒事件,若類似事件一直發生,將影響我國飲食業的名譽,所以他也贊成衛生局時常展開取締行動,唯不希望該局官員直接開罰單給違例業者。

更嚴格執行任務

★胡果元(60歲,紅茶園業者)

我贊成衛生局官員對觸犯衛生條例的業者開罰單,因為飲食業是一個良心行業,必須確保飲食場所乾淨,以對顧客有所交代。

希望衛生局更嚴格執行任務,以便業者時常保持警惕心,時刻維持店面衛生,以讓食客享用物有所值的食物。

取締骯髒路邊攤

★尤政發(51歲,亞金大炒攤位業者)

若衛生局官員發現我們違例時,即刻向我們開罰單,豈不是讓我們當天白忙一場,所以我不贊成官員直接向我們開罰單。

其實若官員勒令我們暫時營業,直到店面乾淨后,才獲准營業,已對我們造成一定的影響,因為我們在休業期間毫無收入,若再加上罰款,更加導致我們生意難做。

我覺得芙蓉市區出現很多路邊攤位,那些攤位不但沒有執照,而且還非常骯髒,執法人員應更著重于向他們採取取締行動。

儘量不觸犯條例

★傅淑霞(34歲,聘香樓點心茶餐室業者)

我不贊成衛生局官員對觸犯衛生條例的業者開罰單,因為現今行情淡,而且也很難請到人手。

其實,我們都會盡量配合衛生局的要求,盡量保持乾淨,但一時顧客較多時,店面難免會變得稍微骯髒,希望官員最好只是給予我們口頭警告,別動輒開罰單給我們。

我們有盡量符合衛生局的條例,盡量不觸犯任何條例,但我不否認,在我們的行業確實有一些時常觸犯條例的害群之馬,影響我們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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