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会通过在全德实行最低工资制。从从2015年1月1日起,雇主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每小时8.5欧元,除了个别行业。
全德有370万低收入劳工将能享受最低工资,例外情况包括不满18岁的年轻人,以及长期失业者重新工作的头半年时间。另外,到2017年之前,对季节短工及送报纸的工人暂不实行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