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外遇殴情夫 保安员判监6天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疑妻外遇殴情夫 保安员判监6天

(吉隆坡4日讯)保安人员怀疑妻子外遇,竟带同友人前往情夫家中殴打情夫,今日以伤人罪被控上推事庭时俯首认罪,被判处监禁6天及罚款2500令吉,否则以6个月的监禁代替。



推事赛夫拉马询问被告为何要做出伤人的行为时,被告说自己与老婆有“家庭问题”,会打人是因为太太与受害者有外遇,被告也同时在宗教法庭有案件尚未解决。

推事在下判前奉劝被告,以后无论发生甚么事,都不要用刑事武力来解决问题,法庭希望被告下次在处理问题时,能理智的解决事情并不要重蹈覆辙。

被告刑期是从7月1日逮捕日算起被告莫哈末沙列胡丁被控于今年6月28日晚上9时,在受害者沙鲁尼占家中,用钢管殴打受害者的头部及身体,牴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



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陈秀平(译音)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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