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控煽动案移交高庭 蔡添强申请遭驳回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要求控煽动案移交高庭 蔡添强申请遭驳回

(吉隆坡4日讯)地庭驳回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欲将其被控煽动案移交高庭的申请,法官也择定此案在9月2日及3日开审。



蔡添强辩护律师蜜雪儿是以雪州副议长聂纳兹米举办黑色集会案违宪为例,指此案也是同属违宪,同时也指煽动法令在我国无效为由,要求法官移交高庭处理。

但法官诺莎丽达指出,聂纳兹米被控的罪名与被告不一样,为此本案与辩方所举的例子是不一样的案例。

她也指出,煽动法令如今在我国仍然还是有效,驳回蔡添强的申请。



蔡添强辩护律师苏仁德兰在5月14日向法官指出,蔡添强在1948年煽动法令下被法庭提控,不符合宪法,要求法官移交高庭处理 。

蔡添强是被控于2013年3月1日早上11时,在星狮商业区发表4项煽动性言论,即为述说沙巴拿笃交火事件是巫统政府策划的阴谋,以转移视线及恐吓人民;巫统政府在做戏之际,已引发许多问题与疑点。

因而牴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

而此案主控官为尤赛尼副检察司。

另外,蔡添强在休庭后接受记者访问时指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承诺撤销各种不公平的法令,但至今没做到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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