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600谎称遇劫 男子报假案罚1000
(芙蓉4日讯)印裔男子遗失600令吉现款,害怕被妻子责骂,报案谎称遇劫,结果面对“报假案”罪名,遭推事判处罚款1000令吉。
被告苏尼达(35岁)今日在芙蓉推事庭被控时,承认有罪。
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29日凌晨3时,到汝来警局投报,指于当天凌晨12时30分在南北大道汝来休息站,被2名印裔男子抢劫,2名匪徒随后骑一辆红色摩哆逃走。
被告报案时,指称钱包被抢走,不见了身分证、驾驶执照及600令吉现款。
被告事后被查出报假案,牴触刑事法典182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被控罪成,面对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西蒂最后判处被告罚款1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以监禁3个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