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600謊稱遇劫 男子報假案罰1000
(芙蓉4日訊)印裔男子遺失600令吉現款,害怕被妻子責罵,報案謊稱遇劫,結果面對“報假案”罪名,遭推事判處罰款1000令吉。
被告蘇尼達(35歲)今日在芙蓉推事庭被控時,承認有罪。
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29日凌晨3時,到汝來警局投報,指于當天凌晨12時30分在南北大道汝來休息站,被2名印裔男子搶劫,2名匪徒隨后騎一輛紅色摩哆逃走。
被告報案時,指稱錢包被搶走,不見了身分證、駕駛執照及600令吉現款。
被告事后被查出報假案,牴觸刑事法典182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被控罪成,面對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推事西蒂最后判處被告罰款1000令吉,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以監禁3個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