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投資風暴. 指違約追討逾億黃金款項 1065人訴金玉華

(吉隆坡4日訊)1065名黃金投資者入稟高庭,起訴黃金投資公司─馬來西亞金玉華(Genneva)私人有限公司違約,並追討超過1億4600萬令吉的黃金和款項。

以慕昔敏為首的起訴人在此案中,也把國家銀行列為第2答辯人,但他們並沒有向國家銀行索賠,而是申請輔助令要國家銀行把屬于起訴人的黃金和金錢交給他們。

起訴人在週一已向吉隆坡民事高庭入稟此案,他們聲稱因為和馬來西亞金玉華簽署合約而面對損失。

根據訴狀,所有起訴人指他們在2012年和金玉華簽署3項合約,即第1次購買黃金產品的合約、再購買和贖回黃金產品合約,以及售賣黃金合約。

國行有責任歸還

起訴人稱,因為馬來西亞金玉華沒有提供他們所購買的黃金產品,讓他們在第1次購買合約面對4881萬6915令吉損失,另外他們也因為沒有收到所購買的黃金,而在第2份合約面對8195萬2471令吉損失,最后1份合約是售賣黃金產品后沒有收到總額1525萬5953令吉的款項。

起訴人指馬來西亞金玉華無法、拒絕和疏忽遵守合約規定,因此違約,讓他們損失1億4602萬5339令吉。

他們認為,國家銀行在一般法律下有責任把黃金和款項還給他們,因為國家銀行在2012年年尾取締第1答辯人,而所充公所有黃金和資產有些是屬于起訴人擁有。國家銀行也曾發表文告指出,有關的資產只能夠透過庭令處理。

起訴人也建議替代方案,即要求法庭宣判國行為起訴人的信托人。

起訴人代表律師尤斯迪斯德拉指出,他們已把訴狀交2名答辯人。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