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島花園建廉價組屋風波.章瑛:已依程序處理異議 民生問題不成理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南島花園建廉價組屋風波.章瑛:已依程序處理異議 民生問題不成理由

(大山腳7日訊)行動黨巴東拉浪區州議員章瑛強調,發展商在南島花園內興建廉價組屋,符合威省市政局程序和條規,因此獲得批准興建,市局過去也根據程序處理居民的反對聲音。



“居民須據理反對,若指組屋可能帶來民生問題,這不是可接受的理由,因為對低收入者不公平,他們有權擁有近市區的屋子。”

她說,市政局“一站中心”是審核及批准發展計劃的單位,國州議員皆無權干涉過程,除非居民能證明有關過程和決定違反指南。

她透露市政局也依程序發函附近居民,聆聽他們的意見,以透明、公正和負責任的方式處理。



擔心引起交通阻塞

章瑛今日在記者會上,針對南島花園居民不滿市政局批准發展商在狹窄住宅區內興建廉價組屋一事,作出上述回應。與會者包括大山腳國會議員沈志強、威省市議員陳宗興及章佩珮等。

該花園居民昨日抗議,擔心組屋落成后,雙方居民共用道路引起阻塞,甚至爭用泊車位、遊樂場等引起的各項民生問題,組屋也將使用該住宅區一條主要道路作為出入口。

居民當時質問,有關道路只有35尺寬,並不符合市局規定的40尺寬,為何會批准?

章瑛指出,市局于去年12月17日召見居民並聆聽反對意見,一站中心隨后于今年4月9日批准有關符合條件的計劃。

陳宗興說,居民所指的40尺寬條例是80年代條例及已建造下來的路,無法更改加寬道路,因此廉價組屋根據該條例而獲得批准。

不服市局決定
一月內可上訴

章瑛說,若發展商滿足所有條件,獲得全面通過,市政局就會同時通知發展商(borang C)和反對的居民(Borang B),居民接獲通知后,若不服市政局的決定,可以在一個月內向州上訴局上訴。

她指出,本身曾于去年12月22日及今年1月23日向居民解釋,審核和決定批准與否的單位,是威省市政局一站中心,而州議員或行政議員都不在這個委員會內。

“期間沈志強也于今年6月26日,再次聆聽居民心聲,但人民代議士了解此課題及居民立場,身為代議士必須尊重法定程序,讓有關部門執行任務。”

沈志強指出,據實地考察發現南島花園外圍公路並無交通阻塞問題,但在施工期間將會出現羅厘進出導致危險及阻塞,因此公共工程局將和市政局探討,想辦法讓羅厘由另一條路進入工地。

陳宗興:超過150單位
強制建組屋

針對居民指有關廉價組屋並不在發展商主要發展圖測中,陳宗興解釋,根據條例,發展商一旦發展超過150個單位后,必須興建廉價組屋。

他說,發展商所興建的廉價組屋,不一定要規劃在主要發展範圍內,但必須在同一個縣內,這也解釋了為何發展商選擇在當地興建廉價組屋。

“關于泊車位問題,市局于今年6月議會上通過修改條例,將‘提供3個組屋單位,須建1個泊車位’,修改成‘提供1個組屋單位,須建1個泊車位’,以達到可以負荷組屋住戶車輛的需求。”

他指出,惟有關組屋計劃在市局通過這項條例前,便已根據以往的組屋泊車位條例而獲得批准。

他說,有關廉價組屋為11層樓,有84個單位及涵蓋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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