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岛花园建廉价组屋风波.章瑛:已依程序处理异议 民生问题不成理由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南岛花园建廉价组屋风波.章瑛:已依程序处理异议 民生问题不成理由

(大山脚7日讯)行动党巴东拉浪区州议员章瑛强调,发展商在南岛花园内兴建廉价组屋,符合威省市政局程序和条规,因此获得批准兴建,市局过去也根据程序处理居民的反对声音。



“居民须据理反对,若指组屋可能带来民生问题,这不是可接受的理由,因为对低收入者不公平,他们有权拥有近市区的屋子。”

她说,市政局“一站中心”是审核及批准发展计划的单位,国州议员皆无权干涉过程,除非居民能证明有关过程和决定违反指南。

她透露市政局也依程序发函附近居民,聆听他们的意见,以透明、公正和负责任的方式处理。



担心引起交通阻塞

章瑛今日在记者会上,针对南岛花园居民不满市政局批准发展商在狭窄住宅区内兴建廉价组屋一事,作出上述回应。与会者包括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威省市议员陈宗兴及章佩珮等。

该花园居民昨日抗议,担心组屋落成后,双方居民共用道路引起阻塞,甚至争用泊车位、游乐场等引起的各项民生问题,组屋也将使用该住宅区一条主要道路作为出入口。

居民当时质问,有关道路只有35尺宽,并不符合市局规定的40尺宽,为何会批准?

章瑛指出,市局于去年12月17日召见居民并聆听反对意见,一站中心随后于今年4月9日批准有关符合条件的计划。

陈宗兴说,居民所指的40尺宽条例是80年代条例及已建造下来的路,无法更改加宽道路,因此廉价组屋根据该条例而获得批准。

不服市局决定
一月内可上诉

章瑛说,若发展商满足所有条件,获得全面通过,市政局就会同时通知发展商(borang C)和反对的居民(Borang B),居民接获通知后,若不服市政局的决定,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州上诉局上诉。

她指出,本身曾于去年12月22日及今年1月23日向居民解释,审核和决定批准与否的单位,是威省市政局一站中心,而州议员或行政议员都不在这个委员会内。

“期间沈志强也于今年6月26日,再次聆听居民心声,但人民代议士了解此课题及居民立场,身为代议士必须尊重法定程序,让有关部门执行任务。”

沈志强指出,据实地考察发现南岛花园外围公路并无交通阻塞问题,但在施工期间将会出现罗厘进出导致危险及阻塞,因此公共工程局将和市政局探讨,想办法让罗厘由另一条路进入工地。

陈宗兴:超过150单位
强制建组屋

针对居民指有关廉价组屋并不在发展商主要发展图测中,陈宗兴解释,根据条例,发展商一旦发展超过150个单位后,必须兴建廉价组屋。

他说,发展商所兴建的廉价组屋,不一定要规划在主要发展范围内,但必须在同一个县内,这也解释了为何发展商选择在当地兴建廉价组屋。

“关于泊车位问题,市局于今年6月议会上通过修改条例,将‘提供3个组屋单位,须建1个泊车位’,修改成‘提供1个组屋单位,须建1个泊车位’,以达到可以负荷组屋住户车辆的需求。”

他指出,惟有关组屋计划在市局通过这项条例前,便已根据以往的组屋泊车位条例而获得批准。

他说,有关廉价组屋为11层楼,有84个单位及涵盖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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