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船運協議 集體豁免條件生效

(吉隆坡7日訊)馬來西亞競爭委員會(MyCC)授予定期船運協議集體豁免條件(Block Exemption Order)今日生效。

MyCC發文告指出,在2010年競爭法令的第8條文下授予該集體豁免條件,並為完全符合第5條文下的所有要求,感到滿意。

上述集體豁免條件應從憲報公布日起的3年內有效,或直至競爭委員會取消為止。

競爭委員會將在實施集體豁免條件的2年后才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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