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轉賣新車主沒繳貸款 沒進行轉名須負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轎車轉賣新車主沒繳貸款 沒進行轉名須負責

事隔10年的車貸,銀行是否還有權利向車主追討?



⊙胡先生說,10年前將轎車轉賣,當時拖欠銀行約1萬令吉貸款,新車主承諾前往銀行進行轉名手續及處理貸款事宜。

他說,6年前接到銀行來函,追討1萬2000令吉車貸,才知道對方沒進行轉名手續。

他強調,基于當時已將車卡交給對方,因此不理會銀行來信,從此之后銀行不曾發出任何函件給他。



他欲詢問,車子已賣給他人約10年,不知銀行是否會繼續追究?

★林若輝律師

基于事主與新車主並沒進行轉名手續,銀行記錄的貸款者依然是事主,就算已將轎車賣給他人,事主原則上還是需要負起繳付車貸的責任。

針對車貸事宜,銀行一般上不會放過貸款者,因此我建議事主前往國家銀行查詢,了解本身目前是否拖欠車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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