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非法分利投资计划 罪成监10年罚25万
(吉隆坡9日讯)尽管CDTUP国际推出的投资计划不属于分利投资计划(interest scheme),不过该公司也无权推出类似投资计划;在公司法令下,违例推出非法分利投资计划者,罪成可监10年罚25万令吉。
公司委员会总执行长拿督莫哈末纳因回应《中国报》查询时指出,CDTUP国际并没有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推出分利投资计划。
该委员会曾多次提醒公众,即使是合法注册公司推出的投资计划,若计划未注册也属非法,即使名人站台未必货真价实,大部分骗案都是在名人不知情或是不了解的情况下遭利用,公众切勿见钱眼开、因小失大。
莫哈末纳因早前受访时曾指出,非法分利投资计划有数项非常明显的症状,短期内不切实际的高回酬为最可疑之处。
“公众亦需关注一些由私人有限公司如独资经商者(sole proprietor)推出、没有合法契约(trust deed)和计划书、及行销手法非常积极的投资计划。”
该委员会指出,合法的分利投计划需准备类似招股书的计划书,以及公司财政报告,计划开跑后每6个月则需报备最新财务状况,且公开让投资者参考。
公司委员会列出投资骗局特征
1)答应短期内获高回酬
2)利用名人效应加强信任度
3)利用公司注册模拟视线,让消费者误以为投资计划也已注册
4)行销手法非常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