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籍女郎旅马遇害案.“编织无根据故事来脱罪” 商人杀法女郎判绞刑
(关丹9日讯)关丹高庭今早以被告“编织无根据的故事来脱罪”(cerita kosong)为由,裁决39岁巫裔商人3年前在刁曼岛谋杀法国女郎坲雷罪名成立,判以缳首死刑。
法官拿督玛丽娜今早用了一个半小时宣读判词,指被告抗辩期间,都以自己生意忙碌及与友人出外打猎,来证明他在死者失踪的关键时段没有接触过她,却无法出示有力证据。
“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露出更多破绽;辩护律师也无法挑起此案疑点。”
来自刁曼岛的阿兹米奥马(商人),被控于2011年5月10日晚上8时至5月12日中午12时之间,在刁曼岛甘榜德吉一间无门牌住家,致死30岁的坲雷,牴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罪名,并可在34条文下同读,罪名成立的唯一刑罚是绞刑。
玛丽娜说,被告自称无意间发现死者尸体时,因害怕被控谋杀,才当作没一回事,也没有报警,这说明被告曾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才会有此反应。
理亏不敢报警
“若一个人没有做错事,在意外发现尸体后,必会报警,且不会感到害怕。”
玛丽娜说,被告于同年8月8日落网后,在丰盛港警局录取口供时,在没有受强迫的情况下,向警方招认知道坲雷已身亡,并知道尸体埋藏在洞口。
她今早总结被告抗辩的重点时说,被告声称他于当年5月10日晚上首次邂逅坲雷后,后者便跟随被告回家,并表示希望借宿一晚以体验乡区生活,但遭他拒绝。
“死者在出外用餐后表示要到海洋公园观光,便离开住家,其背包却被发现留在被告住家房间里;因此法庭相信,死者当晚有在死者住家留宿。”
法官玛丽娜在宣读判词的一小时半里,挑起被告辩词的种种疑点,却没有对被告的谋杀方式作出总结。
判死刑 被告哭了
被告阿兹米奥马每次出庭时都面无表情,周三听闻被判死刑时,终忍不住流下男儿泪;他也在案件裁决后,与在场的姊姊及哥哥相拥道别。
被告的辩护律师拿督黄诗忠说,他们将尽快着手替被告上诉。
此案主控官包括阿民、诺阿兹查及法拉哈副检察司。
死者母亲:判决等了3年
死者母亲依琳娜莫特闻判后哭泣,并指:“这是我们等了3年…想要看到的判决!”
依琳娜莫特周三在丈夫诺尔、法国驻大马大使馆代表及一名法国记者陪同下,到关丹高庭聆听判决,事后通过家属代表律师林慧怡,向记者发表谈话。
依琳娜莫特夫妇日前抵马,并计划在周三的案件完结后,启程返回法国。
被告辩词 露破绽
玛丽娜说,被告在审讯期间声称,住家墙上的痕迹是遭小孩子涂鸦,但经警方验证,证明是坲雷的血迹,让被告的辩词不攻自破。
她说,被告辩词处处破绽,包括原是放在其住家房间的死者背包,事后在山洞里寻获。
“被告也指另有两名村民先发现尸体,同时指一名村民怀疑涉嫌杀害死者,但警方深入调查后,其他人都没有嫌疑。”
新闻背景
乘坐渡轮 离奇失踪
死者坲雷(事发时30岁)于2011年5月5日,从斯里兰卡飞抵吉隆坡后,与数名乘客从丰盛港码头乘坐渡轮到刁曼岛后,于5月8日离奇失踪。
警方于3个月后,即当年8月8日下午4时30分,在刁曼岛的甘榜德吉某山洞处,寻获一具完整骸骨,在经过脱氧核糖核酸检测后,证实是失踪的坲雷。
警方当时是根据线索,成功逮捕被告后,由被告带警方到其住家后方的山洞,搜寻埋在该处的死者尸体及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