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繡郿:亂世用重典

不曉得從何時開始,似乎是自2005或2006年,發生柔佛一大學生遇匪被殺害后,國內治安情況便亮起紅燈,每況愈下。

那一年,我在大山腳當記者,一早到晚騎摩哆這里跑那里繞,從來沒想過有任何問題,即使是半夜,接到電話也膽粗粗獨自騎摩哆去採訪,也不管地方多偏遠,從無需擔憂自身安全受威脅。

當時,治安從來不是問題,縱使我本身曾在連續3天內被掠奪2次,也不曾怕過。

然而,在中國深造2年回來,並于3年前在威南重當記者后,我卻不再這么天不怕地不怕的到處闖,看多了那些越來越“創新”又千奇百怪的犯罪方式,知道即使不為自己安全著想,也要為家人而保重自己。

過了這么多年,政府一再想降低罪案率,卻一直無法讓人民感受安全感,問問路邊的市民,倘若有人騎摩哆突然靠近,他們會否膽顫心驚?若夜晚屋頂發出異響,他們會否趕緊向治安隊求助,害怕“樑上君子”到來?

不是政府或警方的防罪措施不能用,而是治標不治本。

對!治安隊及警方是常捉到了匪徒,但即使有判罪,過多幾年甚至只是幾個月,人就放出來了,更遑論有者是無罪釋放?

有朋友氣結說,匪徒越來越猖獗,顯示出國家越來越無能,沒能保護人民性命安全。他認為,要阻遏匪徒猖狂,國會應該制定嚴刑峻法,當中包括將罪大惡極的罪犯,關在一個荒島或荒野地帶的森嚴牢獄中,讓他們無法危害人間。

可能就有人會跳出來,這有違人權。

朋友反駁,那么普羅大眾及已受害的罪案死傷者,難道就沒有人權嗎?人權到底該保護誰?

說得極是。

可惜我只是小小記者,沒法在國會上提出看法或建議。

國會議員們,請好好想想該怎么做吧?看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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