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的分工分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現代社會的分工分業

淺易經濟學(17)



古代人,以自耕自足為經濟的善策,以不求人的自己努力,達到生存活命的目的。

到阿當、史密斯的經濟學理論出現,才點醒了世人,尤其是正要求變求新出路的歐洲人,明白遠久以來,人類所走的自耕自足,自供自給的經濟方式原來不止不經濟而且十分不智。

史密斯的經濟論,反對自供自給,他為后來人類生活作出最大的貢獻,是分工分業的互補長短,不再走浪費時間和精力的自供自足老路。



在史密斯之前,不少人還在自己種麥,然后收成之后磨成粉末,成為餐桌上麵包的原料,如此自耕自足的時間幾乎花一年。

分工分業的做法,是農人全心種麥,收割后由專責運輸的人將麥載去磨坊,經專人磨成粉,再由代售的人把麵包的原料賣給家庭或專製麵包食品的公司,大量生產麵包。種麥、運送、製粉到成為麵包,每一層面分開由專門專業的人去分擔工作,每一層面成為行業,麵包的產量比古代人自種麥到自製麵包要大上百倍千倍,而且也製造就業及產出經濟效果。

利己不損人

史密斯的分工分業論,在工業革命時代見到功效。

分工分業,是一種利己心理,卻成為經濟活性的巨大動力。

種麥的農人全心種麥,收成大,有更大的利得。

代售麥粉的人有利益,製麵包的人也有利益,每一層分工分業各有自己的所得,如此利己不止不損人,而且興盛了市場,促進了經濟成長。

今天,1輛汽車要用2萬件零件合成,1件衣,經過幾個國家數十個過程製成,全是分工分業的成果。

個人活在分工分業的經濟體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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