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警隊高官涉性醜聞” 警限山吉溫提供證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揭“警隊高官涉性醜聞” 警限山吉溫提供證據

(芙蓉12日訊)大馬罪案監督特別小組(MyWatch)主席山吉溫說,他在揭發“警隊高官涉及性醜聞”后,被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紀律組以蓄意侮辱條文展開調查,要他提供性丑聞證據助查。



山吉溫發表文告指出,他已接獲警方誌期7月8日(星期二)的公函,提到警方已針對他聲稱一名擁有拿督斯里頭銜的“警隊高官性丑聞 ”案件,援引刑法509條文展開調查。

他說,警方以協助調查案件為由,要他把所有關于這名拿督斯里警官性丑聞的證據交給警方。

“我相信警方援引509條文調查案件,是為了阻止我揭露警隊高官性丑聞,從中也為找出提供資料給大馬罪案監督組織及我本人的‘洩密者’身分。”



山吉溫說,如果他把所有關于性丑聞的證據交給警方,相信證據會被銷毀,最終此案將被列為“沒有進一步行動”(No Further Action,NFA)。

他質問,既然是拿督斯里警官涉及性丑聞,為何當事人不被調查,反而是他要被查?

根據山吉溫發給媒體的文告,也附上由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紀律組發出的公函,警方限他在14天內提供相關的證據協助調查。

山吉溫是在6月聲稱該小組接獲警隊高官性丑聞的照片及文件,並隨時準備公諸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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