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伤人要杀老妇案. 法医:4种类伤痕 死者身上拥32处伤口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人夫伤人要杀老妇案. 法医:4种类伤痕 死者身上拥32处伤口

(马六甲16日讯)人夫伤人妻杀老妇案续审,负责替死者解剖的法医莫哈末再尼说,死者身上有23处伤口,分为4种类,包括刮伤、擦伤、淤伤及被捅,致命伤是被利器捅颈项与肩膀之间的一刀,及左边胸部的两刀。



“死者身上有12处刮伤的伤痕、5处擦伤、3处瘀伤及3个被捅的伤口。尤其是颈项与肩膀之间的一刀,刺到血管动脉及呼吸管,以及在左胸部约15公分深的两刀,刺到左肺。”

以他十多年当法医的经验,即使死者在半小时内就医,生存率颇低。

确认两大要害凶器



莫哈末再尼在法庭确认一把刀,认为该刀是可以造成上述两大要害的凶器。

较早前,在马六甲中央医院任职的苏赫医生在供证时说,他是在综合3名医生的报告,而为伤者林美娟准备一份医药报告。

他从伤者口中得知伤者被男性朋友刺伤,随后一名声称是伤者丈夫的男子,告诉他刺伤伤者的是伤者的前男友。

不过,当辩护律师询问苏赫,是否有记录伤者丈夫名字,他指没有,也不记得该名男子长相。

被告黄冠华(35岁)来自阿依沙叻新村,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他于2011年7月1日晚上11时40分,在该村一间屋子,谋杀当年75岁的薛桂娥,牴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次控状指他于同样时间及地点,严重致伤林美娟,牴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

此案由高庭法官拿督朱基菲里审理,控方今日由副检察司努法哈娜及法依鲁兹苏哈达出庭,被告由拉京德星律师代表。

此案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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