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恐怖嫌犯申撤威胁控状被驳回 | 中国报 China Press

2恐怖嫌犯申撤威胁控状被驳回

(吉隆坡16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2名曾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的恐怖分子嫌犯,欲撤销其对国家造成威胁控状的申请。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为首的5司指出,雅兹苏法安及莫哈末希尔米的控状不存在缺陷,谕令此案于7月22日重返高庭过堂,由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胡欣聆讯。

雅兹苏法安(吉隆坡法庭某茶室业主)及莫哈末希尔米(茶室助手)是基于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而于2013年2月8日,在刑事法典第130G(a)条文煽动恐怖活动罪名下被控。

两人被控于2012年8月至10月20日间,在武吉安邦住家内,分别犯下宣扬企图暴力袭击叙利亚人及教唆,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30年。



两名被告曾获高庭批准撤销指控并当庭释放,但上诉庭批准控方上诉,谕令案件重返高庭。

被告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查阿沙德向“马来西亚局内人”透露,2名被告自去年起便由于“推广袭击叙利亚恐怖活动”的不可保释罪行,一直被关押在监狱,他将向高庭申请更早的聆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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