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恐怖嫌犯申撤威脅控狀被駁回 | 中國報 China Press

2恐怖嫌犯申撤威脅控狀被駁回

(吉隆坡16日訊)聯邦法院今日駁回2名曾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的恐怖分子嫌犯,欲撤銷其對國家造成威脅控狀的申請。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為首的5司指出,雅茲蘇法安及莫哈末希爾米的控狀不存在缺陷,諭令此案於7月22日重返高庭過堂,由高庭法官拿督阿茲曼胡欣聆訊。

雅茲蘇法安(吉隆坡法庭某茶室業主)及莫哈末希爾米(茶室助手)是基于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而于2013年2月8日,在刑事法典第130G(a)條文煽動恐怖活動罪名下被控。

兩人被控于2012年8月至10月20日間,在武吉安邦住家內,分別犯下宣揚企圖暴力襲擊敘利亞人及教唆,罪成可判處最高監禁30年。



兩名被告曾獲高庭批准撤銷指控並當庭釋放,但上訴庭批准控方上訴,諭令案件重返高庭。

被告代表律師阿米爾韓查阿沙德向“馬來西亞局內人”透露,2名被告自去年起便由於“推廣襲擊敘利亞恐怖活動”的不可保釋罪行,一直被關押在監獄,他將向高庭申請更早的聆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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