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拆下广告牌
(新山16日讯)位于士姑来顺利花园碧斯达里路的某美发店未获张挂招牌批准,遭新山中区市议会执照组官员发警告信,该店最终自行拆除广告招牌。
该美发店6天前在位于3楼的位置,挂上印有张健肖像的广告招牌,招牌上更印有云数贸会员可享有50%折扣的字眼,但该广告招牌今日已被拆除。
新山中区市议会昨日接获通报后,派出4名执照组官员前往调查,发现该店只是向市议会提出申请张挂广告招牌,但尚未获得批准,于是发出警告信,限定该店3天内拆除,若不拆除将被罚款2000令吉。
该美发店女东主林淑婷(28岁)昨日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说,会先拆除广告招牌,但随后会重新设计新招牌,再向市议会另行申请,待批准后才张挂新招牌。
马华柔州联委会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柯松达指出,新山中区市议会昨日只是发出警告,也给予他们3天时间拆除,所以相信该广告招牌是美发店东主今日自行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