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客侮辱国家元首案 申撤2罪名遭驳回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部落客侮辱国家元首案 申撤2罪名遭驳回

(吉隆坡16日讯)部落客艾菲纳兹尔涉嫌在推特发表两篇侮辱国家元首短文案,法庭今日驳回他向法庭申请撤销两项抵触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罪名的申请。



法官祖奇奈因择定此案于8月15日过堂,9月2日开审。

艾菲纳兹尔(35岁)共面对两项控状,控状指他在2013年6月1日上午11时22分在位于吉隆坡甲洞的一所公寓内,在推特留言,蓄意发表激进和伤害他人的言论,即“他们说对了,元首仅是个傀儡,打倒君主制,浪费人民的钱”。

次控状指他在2013年6月1日上午11时23分在相同地点和专页留言“认真的问题,人民支付津贴和承担国家皇宫的费用,技术上而言,他为我们工作,为何我们放他在轿子上?”。



不认罪保外

他因此而抵触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1)(a)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艾菲纳兹尔是在今年6月5日被控上吉隆坡法庭,他当时否认有罪后获准以4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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