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支票進自己戶頭 單親媽媽否認失信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公司支票進自己戶頭 單親媽媽否認失信

(芙蓉16日訊)單親媽媽涉嫌失信機械服務公司17萬9774令吉50仙,今日在芙蓉推事庭面對9項控狀,被告不認罪,獲准以1萬3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被告李嘉麗(譯音)(29歲)今早分別在芙蓉第一和第二推事庭面面對9項控狀,各控狀失信的數額介于6150令吉至5萬6850令吉50仙。

根據控狀指出,在芙蓉一間機械服務公司任職書記的被告,涉嫌于2011年7月29日分別將不同數額,屬于該公司的支票,匯入本身的銀行戶頭。

涉近18萬金額



其中在第一推事庭面對的5項控狀指出,被告在上述日期,分別將6150令吉、1萬7500令吉、3萬2300令吉、5萬6850令吉50仙及2萬7500令吉的支票,匯入本身銀行戶頭。

被告在第二推事庭面對的另4項控狀,則指被告于同日分別將9875令吉、5125令吉、1萬3850令吉及1萬624令吉,匯入屬于自己的銀行戶頭。

被告此舉牴觸刑事法典408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1年或不多于14年的監禁,或被判鞭笞或可在相同條文下被罰款。

被告對所有控狀不認罪,第一推事庭推事西蒂卡麗亞批准被告以每項控狀26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第二推事庭推事莫哈末依茲萬則依據西蒂卡麗亞沒有提出保釋金,僅表示維持第一推事庭的保釋金和擔保人。

這也意味著被告以1萬3000令吉保釋金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展8月26日過堂。

第一推事庭主控官為莎米米;第二推事庭主控官為娜比拉。

要養3孩子求減保釋金

被告李嘉麗(譯音)向推事西蒂卡麗亞求情時指出,她本身是一名單親媽媽,需要撫養3名孩子,希望推事減輕其保釋金數額。

當西蒂卡麗亞準備念出第5項控狀的保釋金時,被告表示之前4項控狀的保釋金總額過高,推事告知被告可根據第一推事庭的保釋金總額,再向第二推事莫哈末依茲萬求情,以減低其保釋金。

被告代表律師拉威茲哈南過后向第二推事庭的推事莫哈末依茲萬指出,被告正與丈夫辦理離婚手續,目前任職美容產品推銷員,且需撫養3名年齡介于5至8歲的孩子,希望能減輕其保釋金數額。

被告在第二推事庭面控時,全程不發一語。

被告家人週三有到法庭為其辦理保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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