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萝夏:入微──读书陋习
中国成语与俗语的准确性,绝对是斩钉截铁掷地有声,不容置疑。很流行的一句就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自己就有一个怎样也改不了的本性难移读书陋习──喜欢翻看后面的情节。
这是从小就不知不觉养成的陋习,随着时光根深蒂固,要铲除真是谈何容易,根本就已经牢不可破了。
这次回家乡,带了一本英国作家写的美国畅销小说,他的小说都是名列畅销金榜的,别的不说,故事就很有吸引力。而且他是贵族,曾是英国政治名人,还坐过牢,看他的小说还真能学到一点东西,我一直是他的忠实读者。
小说分为八部,看了两个晚上看完了三部,一边警告自己不要翻阅后面的情节,那会减少阅读乐趣,一边“本性难移”老毛病发作了,半个小时内把后面的情节都“速读”了,主角的婚事好事难谐,因为怀疑自己是有钱岳父的私生子,他被人迫害逃难改名换姓到美国,让人以为自己死了,下船入移民厅就被官员抓了,怀疑自己是被改名的自己杀死的。小说还有第二与第三续集。
气死我了,你说中间还有什么是可以吸引自己用心读下去的?坏人是谁都知道了。他中间的艰苦遭遇也不必杞人忧天了。这是活该,是“自掘阅读乐趣的坟墓”。
这个先翻读后面情节的陋习,是从小养成的,多半是自己性子急,急着知道结局如何。也可能是自大,知道了结果阅读前面的情节,隐隐然像个小上帝居高临下预先得知小说各人的命运。也可能是珍惜时间宝贵,奉守一寸光阴一寸金,如果后面不好看就停止阅读不浪费时间了。
喜欢“大团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小说,应该也是拜这个陋习造成。就像一位很红的英国侦探小说女作家的作品,一直都看,一直到前几年预先从别人处得知,她把男主角美丽高贵已经怀孕七个月的妻子在书中杀了,立即停止不看了。小说嘛,需要写得这样惨绝人寰吗?真怀疑她不知不觉爱上自己笔下的男主角,妒忌与他相爱的女人。日下无新事哟。
我可不敢立誓以后绝不重复这个陋习,因为恐怕十只手指头斩光了都还改不了。不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千古流芳的成语,是哪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