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檢討誹謗尼查罪成判決 上訴庭駁回TV3申請
(布城17日訊)上訴庭今天駁回第3電視(TV3)要求檢討之前有關第3電視,在誹謗霹靂前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尼查的案罪名成立判決的司法檢討。
以主席丹斯里勞勿斯所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同時也諭令上訴人代表律師劉德發,直接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不允許同時向上訴庭及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勞勿斯也諭令第3電視,向尼查代表律師支付5000令吉堂費。
另兩司分別則是拿督林頓艾伯及拿督莫達魯丁。
第3電視早前以審理此案的前上訴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曾參與伊斯蘭黨活動為由,要求檢討案件判決;當時,莫哈阿里夫是伊黨的前黨員,尼查則是伊黨員。
由莫哈阿里夫為首的上訴庭在今年2月25日,同意了尼查所提出的上訴申請,並且會將有關案件交回給高庭估算賠償額。
該庭除了推翻高庭之前對第3電視所做出的有利裁決,即駁回尼查起訴第3電視誹謗,並且索償5000萬令吉的申請。
尼查在去年5月30日,以第3電視扭曲他針對柔佛蘇丹以52萬令吉標得WWW 1車牌的推特貼文為由,控訴該電視台和新聞及時事組高級製作人羅哈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