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堅稱司機沒違泊 不再追究,交讀者判斷
(檳城17日訊)檳首長林冠英今日表示,《中國報》檳城辦事處在首長官車涉嫌違例泊車課題上,依然咬定其司機把官車泊在私人地方屬于違法,令他遺憾。
聲稱只是為司機公開喊冤的林冠英,也表明不再追究此事,就交由讀者判斷。
“合法就是合法,違法就是違法,犯規就是犯規,沒有犯規就是沒有犯規;為什么分不清楚?你到現在都不承認這是沒有犯法,這是私人場合,若這個都弄不清楚,跟馬華國陣的言論沒兩樣,簡直是一唱一和。”
林冠英今日在商貿酒店出席檳州公務員集會后,在記者會上針對《中國報》檳城辦事處今日發表的5點聲明,強調其司機沒違法,而是私人商場管理層要求把官車泊在私人地方。
“我感到遺憾,我們一向來的看法是希望《中國報》檳城採訪部證明不是國陣宣傳員,而是新聞從業員,但已被證實,是確實的。”
非針對新聞報導
林冠英認為,《中國報》檳城辦事處咬定其司機把官車泊在私人場所,屬于違法,是與馬華和國陣的論調一唱一和、顛倒是非、黑變成白、白變成黑,也質問檳《中國報》為何不敢用親民聯面書?
他說,檳城《中國報》在聲明中的舉例全是新聞報導,但他不是針對新聞報導,而是親國陣面書。
“為何親民聯面子書沒有刊登,好像民聯雙溪亞齊候選人Chegubard(公正黨的巴德魯希山)在面子書針對國陣做出指責,為什么不刊登?偏偏針對民聯領袖的就刊登?”
林冠英指出,若檳城《中國報》只能找到泊車課題針對他,證明國陣跟檳城《中國報》已沒課題可挑撥離間。
記者會尾聲,林冠英表明不會再追究下去,此事交由讀者判斷。
黃志毅送交通手冊
盼林冠英熟讀規則
民青團檳州秘書黃志毅特地購買一本8令吉的《交通指南手冊》,要送給檳首長林冠英,希望首長熟讀手冊,提升本身的交通規則知識。
他更希望林冠英乘坐官車時,與司機分享有關知識,教導司機別為貪圖方便而犯規,也協助他重新建立信心,成為檳城駕駛者的榜樣。
“首長官車應時刻起著領先帶頭的作用,畢竟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首長有責任提點官車司機,不可貪圖小便宜而做出有辱檳州政府形象的舉動。”
黃志毅今早在檳州民政黨總部召開記者時,也出示《交通指南手冊》。
他說,檳州首長也有責任以身作則,以作為人民典範;唯有首長做出正確示範,人民犯規受罰時才會心平氣和、心服口服。
他說,檳州首長官車違規泊車事件,已非首次發生,2013年8月12日在新街、2013年10月25日在牛干冬、2014年1月10日在南華醫院街,以及2014年7月7日在世界遺產日慶典,都被人拍下照片,有圖為證。
黃志毅說,最近發生的是本月12日,首長官車泊在標明“No Parking”(不可泊車)及“Drop Off only”(只讓乘客下車)的黃色格內,被拍下照片,新聞見報后首長竟勃然大怒,還指責《中國報》放大民聯的負面消息。
“短短11個月,已發生5宗違反交通規則的事,說明司機頑性不改、沒公路意識,狂妄地把交通法令操控在自己手中。”
魏家祥:林冠英不懂飲水思源
違泊事件強詞奪理
(新山17日訊)馬華署理總會長拿督魏家祥認為,檳州首長林冠英在官車違泊事件上強詞奪理,批評他不知是否因非華校生,而不懂得飲水思源,忘了當初是華文報成就了他。
他說,在違泊事件上,不管是誰同意,不對就是不對,但林冠英卻發表一堆“林語倫”,只有他才懂的道理。
“人民會開始覺得你強詞奪理,尤其是中間選民,他們會開始思考,只要國陣細心做、不放棄,我們就有希望。過去兩屆補選,華裔選票回升了7至14%,只要可以爭取到10%回升,就是鼓勵,也可能因此重奪柔州多個微差落敗的選區。”
他也盛讚《中國報》在今日刊登的5點聲明,回應得非常好,同時表明馬華非常希望選民鞭策,而不像某些人般,不許人撻伐。
魏家祥今午巡視避蘭東新村,並為村委會辦公室開幕后,受詢時發表上述談話。
另外,他在今日傍晚與馬華地不佬及巴西古當區會領袖交流晚時,再狠批林冠英,指他罵完《星洲日報》、《南洋商報》、《光華日報》、《中國報》,唯一剩下《當今大馬》還沒罵。
“可能林冠英不是華校生,不知道什么是飲水思源。我提醒林冠英,他有今時今日,都是華文報章成就了他。”
“不管是人民或報館,都沒有欠政府或反對黨,報章的批評是小罵大幫忙的作用,像馬華做得對就敢敢面對,不像‘林神’,將錯就錯、大錯特錯、一錯再錯、永遠沒有錯。”
他也批評林冠英做了6年的檳州首長,什么事情都不許人家講,就連商場泊車也不能講,難道眼裡連一粒沙也容不下?
管外勞掌廚格局太小
魏家祥抨擊林冠英,貴為首長,卻連外勞該不該煮飯都要管,格局也未免太小了。
“若只給忠告,如告訴店主或攤主,你們若過度依賴外勞,必會流失對顧客,那還可以,但你竟連小事都要罵,那就是主次不分了。”
“如此作法並不體諒雇主,畢竟有些小食店由夫妻打理,若有分店,要他們怎么分身?其實若善用中央廚房系統,外勞只負責出菜,像一些大型連鎖店,就不會有問題。”
林冠英答問錄
(記:記者/林:林冠英) 記:你以一個新聞就說整個檳城辦事處是國陣宣傳員,對我們也不公平。 林:你認為這樣對我,對我司機公平嗎?也要了解這一點,非法就是非法,合法就是合法。 記:聲明裡沒寫你(司機)違法。 林:但看第一天新聞的標題寫什么?我們準備接受不同的看法和批評,但是你不能硬硬咬住不確實的指責。 我知道這樣講會得罪一些人,在檳州採訪部,但事實還是事實。你知道,我要求我司機解釋時,他面對壓力,但到現在還是說他違反法律,這對他不公平。 可能因為我的關係,就咬住說他犯法,我不能認同。 合法就合法,違法就是違法,犯規就是犯規,沒有犯規就是沒有犯規;為什麼分不清楚,你到現在都不承認,這是沒有犯法的,這是私人場合,若這個都弄不清楚的話,跟馬華國陣的言論沒兩樣,簡直是一唱一和。 我也不要繼續追究下去了,讓讀者去判斷,我只是為我的司機公開喊冤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