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17日訊)警方今天正式開檔調查“火爆姐”,並分別援引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壞)及第506(刑事恐嚇)條文,在傳召她到警局錄口供后,將她扣查!
警方共花逾3小時盤問“火爆姐”,並在完成初步調查程序后,批准她在警方口頭保釋下外出。
“火爆姐”西蒂法拉今早在吉隆坡通過數家電台向民眾道歉後,便匆忙返回關丹,於下午3時許先到關丹交警總部,針對2車碰撞意外錄取口供。
她隨後于下午3時50分到關丹警局,針對涉及刑事成分的破壞轎車行為,接受警方盤問。
傳召證人助查
身穿藍色上衣及黑褲子的女子,身材高挑及纖瘦,發現大批媒體在警局門外等候後,在車上露出笑容。
警方是在傍晚時分,讓她保釋外出。
關丹警區主任阿都阿茲助理總監說,西蒂法拉給予警方充分合作,助查此案。
他也否認坊間傳言指女子僅面對罰款的法律制裁,並指警方目前才調查,一切言之過早。
“警方將從各角度調查,包括或傳召上載有關影片的網友及其他現場的證人助查。”
阿都阿茲說,警方並未接獲西蒂法拉針對在互聯網被網友攻擊的投報,並指一切面子書言論的調查工作,理應由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負責。
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壞)條文及第506(刑事恐嚇)文,調查此案。
警拒透露防盜鎖遺棄地點
砸車“凶器”汽車防盜鎖,已被女子當成垃圾扔掉!
阿都阿茲助理總監說,女子西蒂法拉(30歲)向警方坦承已扔掉防盜鎖,因此在接受一小時盤問後,被警方帶往防盜鎖被遺棄的地點。
但他拒絕透露地點,僅指是在關丹市區一帶;西蒂法拉被帶外出20分鐘后重返警察總部,也未見防盜鎖。
儘管女子多次向“淡定伯”沈錫鴻道歉,但事發至今已有4天,對方仍未把原屬沈氏的防盜鎖物歸原主,后者甚至通過電台,要求女子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