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國能誣賴盜電 燈飾業者被追討電費
報導:白寧馨
(昔加末17日訊)燈飾業者申訴,被國能誣賴盜電和無理追討3年約5000令吉電費差額。
經營燈飾的事主高連通(48歲)說,國能在1年前數次派員突擊檢查他的電錶,直到第3次才換上新電錶。
他透露,國能於7月8日寄來電費追加通知書,提及國能派員於去年7月2日檢查電錶時質疑他盜電,要他必須繳付5058令吉48仙欠款,並在14天內繳清,否則會遭國能援引1990年電供法令控上法庭。
他相信店內每月的用電量不固定,因而引起國能猜疑。
“只有在顧客來光顧時我們的用電量才會增加,所以每月用電量是不固定的。”
他強調,他經營該店已有20年,深知從事此行業無法避免需繳付高額電費,所以也從來沒對電錶動過手腳,這是第一次無故遭到懷疑。
國能員工沒按時發電費單
高連通指出,在換新電錶前,該店每月電費維持在約1000令吉至1300令吉左右,更換之後電費也沒增加,足以證明他根本沒有盜電。
他質疑國能是以什麼標準來算出差額,因為當地的電錶抄寫員並沒有按時和親自來發電費單。
他指出,他並沒有做錯任何事,希望國能對此事給予說明。他相信很多昔加末居民也面對類似問題,呼籲更多受害者能勇敢提出不滿和質疑。
國能昔加末分行負責人針對有關問題,表示不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