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患大腸癌 年過60歲社險拒賠
患有大腸癌老翁,因年齡已達60歲兩個月而被保險機構拒絕賠償。
⊙江先生指出,他今年60歲,他較早前被醫生檢驗出患上大腸癌。
他說,隨后也曾向社會保險機構提出申請賠償,在上星期聯同女兒前往該機構了解詳情,最后卻以他超過60歲兩個月被拒絕賠償。
他說,從醫藥報告中清楚注明其大腸癌半年前已存在,只不過沒有及早被發現。
他說,該機構更建議如果不滿相關決定,可把案件帶到法庭解決,唯經濟情況不允許,請問是否有相關規定呢?
★社會保險機構
社險不單只是為會員發生工業意外,也包括各種癌症療程和洗腎。
社險健康檢查計劃下,60歲以下不幸患上急性疾病會員,只要有40個月工作天、有24個月連續繳還社險及醫生證明即可提出申請。
隨著退休年齡的提高,從今年起將原本55歲的保障延長至60歲。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靂
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