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患大腸癌 年過60歲社險拒賠

患有大腸癌老翁,因年齡已達60歲兩個月而被保險機構拒絕賠償。

⊙江先生指出,他今年60歲,他較早前被醫生檢驗出患上大腸癌。

他說,隨后也曾向社會保險機構提出申請賠償,在上星期聯同女兒前往該機構了解詳情,最后卻以他超過60歲兩個月被拒絕賠償。

他說,從醫藥報告中清楚注明其大腸癌半年前已存在,只不過沒有及早被發現。

他說,該機構更建議如果不滿相關決定,可把案件帶到法庭解決,唯經濟情況不允許,請問是否有相關規定呢?

★社會保險機構

社險不單只是為會員發生工業意外,也包括各種癌症療程和洗腎。

社險健康檢查計劃下,60歲以下不幸患上急性疾病會員,只要有40個月工作天、有24個月連續繳還社險及醫生證明即可提出申請。

隨著退休年齡的提高,從今年起將原本55歲的保障延長至60歲。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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