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3日訊)“火爆姐”西蒂法拉被判當社工240小時后,已向假釋局申請在雪州蒲種履行社會服務。
關丹警區主任阿都阿茲助理總監今午說,西蒂法拉昨日被關丹地庭判刑后,由家人繳清5000令吉罰款,並向假釋局官員報到,以辦理履行社會服務的手續。
他說,據他所知,從商的西蒂法拉為了配合工作,向假釋局申請在蒲種當社工。
“由于西蒂法拉一案已在關丹地庭了結,至于她當社工的工作表,將由假釋局負責安排,所以警方僅能得知她的去向,而不清楚工作細節。”
阿都阿茲說,依據慣例,社會服務刑罰是在法庭下判后即時生效,再由假釋局安排短期內開始履行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