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中美洲伯利茲的一家公司,申請取得“MH17”和“MH370”兩個詞彙的商標權。
據報導,這家Seyefull投資公司在17日馬航MH17客機空難發生當天就提出申請,要註冊“MH17”成為其商標。而它的“MH370”商標則是在之前的5月2日提呈。
報道引述公開文件指出,這兩項商標專利範圍廣泛,涵蓋研討會、展覽、競賽、教育、指示、娛樂服務(如連續節目、電影、廣播、衛星和網路)。
一旦申請成功,這家公司將有權阻止任何人使用這兩個詞彙,做上述用途,或需要向這家公司付費。
一名匿名的商標業務觀察員說,這種申請“相當普遍”,但它基本上是沒有用的,因為它通常會被駁回,而且會損害涉及公司,以及商標產業的形象。
不過,馬航也似乎已反制,緊接也申請把“MH17”和“MH370”詞彙列為其商標。
大馬智慧財產權律師馮清龍(音譯)說,“我不知道為何(馬航)申請,但它可能覺察到對方的申請,或者它意圖阻止其他人把它們申請為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