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霹靂頭條】兩碼子事‧市民反對 罰單納門牌稅行不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霹靂頭條】兩碼子事‧市民反對 罰單納門牌稅行不通

獨家報導/攝影:陳光前、潘淑儀
(怡保25日訊)“我們都反對!”



市政廳正研究將目前市民違例泊車及各項違例罰單納入門牌稅項的建議,強制市民及早清還免累積,引起市民普遍反對,他們認為門牌稅與罰單是兩碼子的事,不應相提並論,以免加重經濟負擔。

市長拿督哈倫週四(24日)在市政廳月度會議中,提出上述將罰單納入門稅項內,以免市民累積過多罰單而無法清還的建議。

雖然市長出發點是為地方政府財政著想,而市民也無需累積太多罰單,以致無法如期清還,不過,其建議不獲市民苟同,有者認為稅收不能與罰款混為一談,應個別處理,也不會因一次清還累積罰款而感到吃力。



市政廳須深入研究利弊

其中,市民鄧文生(39歲)說,其實違例泊車的罰單不能與門稅相提並論,也不能因為拖欠罰款而無法償還門牌稅,以致雙重犯規。

“如果因為泊車違例罰款而影響門牌稅的繳付,有欠公平,若市政廳要這么做,就應與陸路交通局商議,研究是否納入交通罰單內或修法交通條例,不能與原有稅收有任何抵觸。”

他堅決反對市政廳的這項建議,並要求市政廳在實施此措施前,務必深入研究和探討其箇中利弊。

陳錦榮(64歲)說,違例就要償還罰單,市政廳有意將罰單及門牌稅歸納一起,通過如此方式提醒市民繳罰款的話,這只是行政上的方式,就算無上述措施,也應該如期繳付。

他說,本身奉公守法,今天聽聞罰款半價優惠,就前來清還罰單,以免累積,不過這都是兒女的罰單,今天趁半價給清還了。

罰單折扣50%反應差

怡保市政廳各類罰單折扣50%優惠,反應異常冷清!

怡保市政廳于週五(25日),在怡市政廳大廈及霹州城市轉型中心的繳費櫃台,供市民繳付各類罰單,並享有僅限一天的半價折扣,但此“好康”並沒引來人潮,繳費櫃台一片冷清清。

雖然陸續有市民到來各繳費櫃台,但真正繳付罰單的市民不多,大部分皆是辦理其他事務。

部分市民對於罰單折扣5優惠,也毫不知情,僅是碰巧前來繳付罰單罰款。

加重負擔

★陳亞明(商人,50歲)

市長的建議雖有可行之處,被認為起警惕作用,市民也會奉公守法置放泊車固本,不過的確會令市民負擔加重。

所有違例罰單可能是個別家庭成員的責任,如果歸納在門牌稅內,屋主就會被殃及池魚,所以罰單與稅務應分開,不能相提並論。

市長應該增加泊車位給市民,並非動輒罰款,如果真的要落實,應聽取各方意見,市政廳可以其他方式鼓勵市民盡早清付罰單,不可強行提出如此不合理的建議。

起阻遏作用

★郭秋錫(26歲,從事廣告行業)

強制把罰單納入門牌稅,或會起阻遏作用,不過,建議可先與陸路交通局般與信貸情報服務私人有限公司(CTOS)聯手,揪出拖欠罰單者,禁止他們繳付路稅,達致真正連貫性效用。

不應強制

★周儉揚(24歲,從事廣告行業)

此建議雖有可行之處,起警惕作用,市民也會奉公守法置放泊車固本。

但在落實前,應聽取民意,除了享有各類罰單折扣50%優惠外,或可有更多折扣給累積許多罰單的市民,不應強制對付,讓人措手不及。

連累家人

★呂美娟(50歲,退休人士)

地方政府可直接上門逮捕拖欠罰單者,並非納入門牌稅,連累毫不知情的家人,或商討更好的應對方案,尋求雙贏局面。

本身若中了罰單就會儘快繳付,鮮少拖欠。

雙重繳費

★劉麗菁(39歲,家庭主婦)

罰單歸罰單,門牌稅歸門牌稅,不應混在一起,若市民再不繳付罰單,市政廳可發出警告信,另設方法對付,不需以法律途徑強制對付。

地方政府應體恤市民,讓罰單數額過高的市民分期付款,或放寬繳付期限,並先解決非法看車童猖獗問題,不再讓市民“雙重”繳付泊車費。

有點過分

★盧德興(40歲,營銷員)

覺得此建議略帶過分,在繁忙時段,許多上班族在辦理事務時,因面對缺乏泊車位問題,被逼泊在路旁,而不小心中了罰單,並非沒置放泊車固本。

不建議強制納入門牌稅,直接對付當事人會較理想。

還需探討

★樊嘉偉(26歲,從事廣告行業)

此建議乃有許多需探討的空間,畢竟“禍不及妻兒”,若累積罰單者不與家人同住,最終負責繳付的將會是無辜的家人。

中罰單者,就應自行承擔,自動自發還清,若牽連家人,就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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