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5日訊)冤有頭債有主,年邁父母無力償還兒子的借貸,唯有籲請大耳窿勿再貸款給兒子,並促請被欠債者停止向親友追討欠款。
民政黨霹靂州秘書蘇家斌,今日陪同退休人士黃忠雄(66歲)和潘瑞香(59歲)在該黨霹靂州總部召開記者會,促請大耳窿勿為了黃綜順(37歲)的貸款而向兩夫妻追債。
黃忠雄說,其二兒子黃綜順曾因誤交損友,服食搖頭丸影響腦部,爾后因經濟壓力過大造成精神分裂,更患上憂鬱症,進出紅毛丹幸福醫院逾3年。
他說,兒子出院后,前后數次向大耳窿貸款做小生意,結果經營不善血本無歸。
養老金全拿來還債
“他無力還錢,我們唯有幫忙他還錢,陸續還了約6000令吉。”
黃忠雄指出,本身在退休后,將30多年的雞鴨攤交給兒子經營了約1年就結業。
“近來,他向人借了1000令吉,逾期不還,大耳窿又將印有他大馬卡的傳單,丟在我們在和豐的住家。”
他說,這幾年連養老的資金都拿來為兒子還債,已無力再為兒子償還貸款。
“我本身患有高血壓、胃病、肝病、心臟病,也曾經中風,無力再出去工作。”
黃忠雄說,如今只有妻子偶爾做些家庭工作,每月入息僅幾百令吉。
他也說,兒子在2至3年前離婚了,如今有3個孩子,也是要他兩夫妻幫忙養。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借錢的是我兒子,希望他們向當事人追討,不要禍及我們和孫兒。“
他指出,兒子原本就頭腦不清醒,希望大耳窿不要再借錢給他。
劉家傳:再騷擾家屬將受對付
民政黨霹靂州法律局主任劉家傳指出,根據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與擴大法令範圍)法令(PCA),若欠債者家屬受到騷擾,警方可採取相應法律行動。
他說,如今涉及的大耳窿並沒有做出任何激烈的討債行動,可是原本借貸的事情,應是借貸人和欠債人的事情,不應讓親友為欠債人還錢。
“希望相關人士可避免涉及黃綜順的父母和孩子。”
他指出,將印有黃綜順大馬卡傳單丟去其住家,不僅為年邁多病的黃忠雄帶來壓力,更會影響居住在家中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