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引爆自製爆炸物,屬違法行為!
警方發出文告指出,雖然部分煙花的入口和銷售並不違法,但當局發現一些人引爆以煙花自製的爆炸物的案例。
這類爆炸物可能引起火患、製造噪音及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引爆時也可能傷害他人或損壞財物。
警方警告,引爆自製爆炸物屬違法行為,當事人可在刑事法典第285節或286節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最高長達一年,或罰款5000元(約1萬3000令吉),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