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馬六甲頭條】 市廳“不要看到火” 雞場街禁街頭煮食
報導/攝影:陳文祥
(馬六甲26日訊)歷史城市政廳以“不要看到火”為由,阻止雞場街文化坊販商街頭煮食,販商擔憂將間接摧毀坊內的美食文化。
販商張志光日前在首長官邸揭露市政廳官員于本月18日,針對文化坊內的十余名在街頭煮食的小販開出罰單,指小販在街頭煮食的方式已違反條例。
據知,市政廳的條件是販商的煮食活動必須使用密封的爐灶,旁人也不會直接看到爐灶內的火勢。
市政廳官員向有關販商闡明,相關條例是為了保障老街建築物及遊客安全,避免煮食時的火勢引發火災等災害。
本報昨晚到文化坊了解情況,向張氏了解市政廳官員日前取締時的方式。
此外,初步估計,該區售賣美食的攤位多數集中在舞台后方的T形路段,匯集的美食計有蠔煎、熱水燙屎蚶、炒粿條、雞飯、燒魚等。
條例模棱兩可
針對此事,張志光說,隨著市政廳日前取締,販商都擔心此舉會影響相關攤位的生意,尤其是不能在街頭煮食,將影響食物的品質及特色。
他說,該處販商計有70%是在現場煮食,一直以來販商都自動自發的關注衛生和環境問題,從來沒有引起任何的意外。
“若說煮食的火勢會引起火災,這個說法太牽強了。”
他說,在場也有經營超過10年的販商,他們也對當局的取締感到不滿。
另一方面,小販吳金平說,執法員引述的條例模棱兩可,反建議當局應更關注街道衛生。
“我在這裡經營了10余年,如果當局執意要我們遵從所提出的條例,相信我會因為無法煮食而面臨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