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兴都神明 号召杯葛产品 朝野领袖举报宗教司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侮辱兴都神明 号召杯葛产品 朝野领袖举报宗教司

(吉隆坡、槟城、芙蓉30日综合讯)互联网昨日流传一名伊斯兰宗教司,涉嫌侮辱兴都教神明及看似呼吁民众杯葛印裔公司产品的短片,引起朝野政党领袖的不满,今日集体前往警局报案。



在长达1分钟2秒的短片,名为沙鲁哈密的宗教司(Ustaz),出言侮辱兴都教神明,似乎吁请穆斯林杯葛印裔公司的产品,似乎含有种族主义及羞辱印裔社群和兴都教之嫌。

短片显示,宗教司主持穆斯林生活讲座会,出言不逊,羞辱兴都教神明和印裔公司产品。

短片可见宗教司一开始,即大声质问在场者,为何不购买穆斯林公司的香料,反而购买隶属印裔公司的香料,使这些工厂越建越大?



之后,宗教司话锋一转,对兴都教神明作出侮辱,并指应由神明率先品尝印裔公司的香料。

短片流传后,印度国大党槟州青年团团长申德拉登,以及森州行动党一众领袖纷纷不满,各别前往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援引煽动法令,对付发表种族歧视言论的宗教司,也希望宗教局对该宗教司采取对付行动。

国大党不接受道歉

在槟城,申德拉登偕同国大党槟州青年团成员,联同州内数个兴都教非政府组织,今早到百大年路警局,针对此短片报案。

他说,虽然宗教司已发表道歉声明,但国大党坚持立场,不会接受对方道歉,因宽恕只会姑息对方,让他继续伤害其他种族。

申德拉登补充,国内不时发生涉及种族及宗教歧视之事,政府有必要拟定新法令,对付发表相关言论者,并避免我国各族间的和谐遭破坏。

据他了解,该宗教司在公芭的清真寺发表涉嫌种族歧视的言论。事后,他曾尝试联络对方,但未接听电话。

警方:勿发表敏感言论

在吉隆坡,警方呼吁公众勿在学术及讨论性会议,发表及散播引起种族敏感课题的言论或短片等,以免破坏国家及社会和谐。

武吉阿曼公关组主任拿汀阿斯玛瓦蒂助理总监说,根据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任何人或单位如发表或做出具煽动性的行为,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她发表文告说,警方也提醒公众勿私下集会宣泄对敏感课题的不满情绪,以免牴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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