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霹雳头条】地主欲收回地段 赔偿合理8户就搬
独家报导:张翠莹
独家摄影:黄敬疄
地点:怡保甘榜坝罗
(怡保31日讯)怡保甘榜坝罗8住户近日接获律师信,指地主要收回该地段及命令住户搬迁,使住户感到前路茫茫,希望可与地主协商,获得合理赔偿。
其中,更有住户在近年花费了一笔资金,介于1万令吉至4万令吉不等来修茸屋子,如今除了面对无家可归的困境,也蒙受着巨大损失。
住户指出,他们在该处住了至少50年,屋子是由一名建筑商承建,居民当年花费至少3000令吉购买屋子,另外也每月缴付租金给地主,租金从当年的17令吉,到后来调整至30令吉至150令吉不等。
其中3住户的租金是由地主委派一名代表每年上门收取1整年的租金,每年为数360令吉;其余住户则是每月缴交租金给地主委任的律师楼,直到3至4年前,对方曾发出通知信给住户指要收回地段,而且也停止收取租金,以作为赔偿。
居民刚花钱修葺
住户强调,他们并不是拒绝搬迁,因为该地段原本就属于一名地主所有,可是最低限度也应该与居民面谈,并给予住户足够的搬迁期限及合理赔偿。
住户李添光(59岁,义齿技师)指出,他与年迈的母亲及3名未成家的弟弟同住,由于屋子陈旧,并被白蚁蛀食,他在去年及今年共花费了逾万令吉更换锌板,不料如今地主要收回地段。
他指出,母亲在这里住了几十年,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她多年以来无论孩子怎么劝,都不愿搬出市区居住,不过即然现在地主以法律途径收回地段,居民也没法,但前提是必须给予合理赔偿。
曾告知不收回
★林秋泉(42岁,石碑业者)
本身在这里从事家族的石碑生意,从父亲开始经营,到我接手至今已超过50年,同时,我一家大小都住在这里。
相信由于我是做生意,所以我每月地租为150令吉,地主每年都会派人来收取1800令吉(12个月)的租金,我也分毫不欠地缴付。
几年前曾经询问来收取租金的人,地主会否收回地段,对方斩钉截铁指不会,我就掷资4万令吉进行修茸,如今却要我搬迁,我必须另寻地点及再掷一笔资金来设立石碑厂,所以希望地主可作出合理赔偿。
去年停止收租
★许韵兰(66岁,散工)
在这里住了50年,但近年已搬迁,目前只是姐姐还住在这里,多年来都准时缴付每月30令吉的地租,但地主所委任的律师楼于去年3月就停止收取租金。
当年父母以5000令吉购下屋子,如今地主却要收回地段,以致姐姐面对无家可归的困境。
希望地主本身或者委派代表来和居民商讨,而不是以律师信来欺压我们。
居民低收入群
★颜友德(84岁,退休人士)
当年以逾3000令吉购买板屋,一家大小在这里居住了50年,现由一名友人居住。
我于2010年10月接获地主发出的信函,指要收回地段,希望我在去年12月31日前搬迁,并且不收3年的租金作为补偿,不过后来此事不了了之,直至约1个月前再接获律师信,限我在7月尾搬迁。
居民都是低收入一群,希望地主可以与居民面谈,以商良策。
安排两造谈赔偿
★黄文标(行动党德彬丁宜区州议员)
甘榜霸罗地段广,属不同的地主所拥有,目前受影响的有10间屋子,其中只有8间尚有人居住。
我将会代表居民呈交信函给地主委任的律师,要求面谈及商讨赔偿事宜。
这已经是我在甘榜霸罗地区处理第3宗类似案件。前2宗是在我以人民代议士身分,义务协调地主和居民之间的协商,最后达到双方满意的赔偿数额而圆满结束。
希望这次也能够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式。
收地损失不小
★李荣华(47岁,家庭主妇)
住家是每年缴付地租,每年360令吉。
由于白蚁蛀食屋子结构变得不安全,所以约5至6年前花了约3万令吉修整,如果地主强制收回,损失将不小。
几年前才装修
★林巧珠(66岁,书记)
在几年前花费约2万至3万令吉来修屋顶及铺洋灰,如今地主要我搬迁,我并不是拒绝搬迁,可是至少也应该给予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