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素汝不滿未申請先判決 胸罩車禁上路

報導 : 鄭志賢

攝影 : 陳金榮

(檳城31日訊)檳警決定禁止“胸罩車”上路,面對警方攔路的胸罩藝術裝置藝術者劉素汝今日直言,警方在未接受其申請前,已先對其作品“判決”,對她有欠公平。

她納悶說,檳警內部安全及公共秩序組主任依布拉欣不是說,可以與她會面探討此事嗎?

“如今,警方在未接獲我提出的上路准證申請前,即禁止我的作品上路進行巡禮,這對我很不公平。儘管警方有此決定,我仍會完成應做的分內事,按照程序向警方提出申請。”

劉素汝今午接受本報記者電問時,從記者口中獲知警方不會批准其申請時說,她仍會在這兩天內提呈申請,警方批准或否,她再作打算。她裝置“胸罩車”的目的,是為了發揚捍衛女權的訊息。

會按程序向警方申請

當記者詢及若最終申請了也不獲批准,會否感到遺憾及失望時,劉素汝說:不會。

她說,即使嘗試申請后失敗,她將遵從警方指示,不會讓“胸罩車”上路巡禮。

她指出,一旦“胸罩車”被禁上路,最壞打算就是改換原定計劃,將它停泊在檳島風車路興巴士舊廠藝術中心展出。至于原本要在“胸罩車”上路巡禮時進行攝錄,以記錄民眾對此作品的反應,有關攝錄工作會照樣在展出場地進行。

劉素汝說,上述場地展出時間定于8月1日(週五)至9月14日,開放時間為中午12時至晚上7時,除了“胸罩車”,另4件作品“胸罩腳車”、“胸罩手推車攤位”、“胸罩三輪車”及“胸罩沙發”也同時展出。

警方:道德上不正確

檳警發言人說,“胸罩車”上路事件在道德上是不正確,因此不會批准胸罩藝術裝置者向警方申請上路准證。

他說,即使藝術者近日向警方提出“胸罩車”上路巡禮的申請,警方也不會批准。

發言人針對日前警方指“胸罩車”在街上展示,將觸犯交通法令一事時,週四(31日)受記者詢及時如此回應。

根據英文《星報》週三報導,檳警內部安全及公共秩序組主任依布拉欣助理總監說,劉素汝不被允許在街上展示這輛以胸罩佈置的轎車,因為此舉已觸犯交通法令。

他當時也表明,不支持在公共場合展示內衣的活動,并認為劉氏應提早向警方申請准證,並促請劉素汝親自會見他,討論此事。

費1個月為轎車腳車穿胸罩

劉素汝耗時1個月以千余件胸罩為轎車、腳車、手推車攤位、三輪車及沙發設計“胸罩上衣”,其中這5項作品當中,三輪車的胸罩裝置最具挑戰。

她說,設計“胸罩三輪車”最具高難度,難度在于三輪車的結構比較多曲折部分,因此要為它穿上胸罩,會比起其他另4項作品的難度高。

劉素汝指出,最易穿上“胸罩上衣”的是轎車,由于車子沒有像三輪車有較多的曲折結構,因此裝置工作省下很多功夫。

她說,這些五顏六色的新舊胸罩,分別由廠商及民眾捐助,她在設計這5項作品的數月前,已預先籌備向廠商及民眾要求這些捐助。

民眾不接受不感失望

“究竟我犯了什么錯?警方竟形容‘胸罩車’上路事件,在道德上是不正確。”

劉素汝感嘆,她近日從互聯網及面子書,再加上警方給予的反應,她要探討的檳城人對胸罩藝術的接受度及反應,已有了答案。

她說,大致上,檳城民眾尚未能接受胸罩藝術裝置。儘管近日這些民眾給予她的反應如此負面,她未感到失望。

劉素汝強調,自己原定要讓胸罩車上路巡禮及現場展開攝錄工作,就是要探討民眾對胸罩藝術裝置的反應,儘管近日來所得反應再負面也好,她願意接受。

巫裔婦女也「捐」二手胸罩

巫裔婦女也“捐出”二手胸罩,支持劉素汝進行胸罩藝術裝置。

劉素汝說,去年10月,她在馬石油畫廊的展覽會,以胸罩裝置設計鯊魚展出,當時設計前,透過面子書發動回收二手胸罩時,曾獲巫裔婦女的“捐出”多個二手胸罩,充作設計“胸罩鯊魚”用途。

她說,巫裔婦女獲知她要進行胸罩藝術裝置后,透過朋友找她,還請她到家作客,并領取二手胸罩“貨源”。

當時,“胸罩鯊魚”作品旨在傳達拒絕家庭暴力的訊息,該展覽會由青年及體育部長凱里開幕。

劉素汝也說,她在檳城設計“胸罩車”時,也有華裔女性到訪時覺得此設計很創意,還問她還需要二手胸罩嗎?對方樂意“捐出”,作為藝術用途。

不言棄反尋求更大突破

劉素汝不會因為這次展覽“胸罩車”面對的波折而言棄,希望未來能有更大的突破,以求在國際舞台上大放光彩。

來自吉隆坡的藝術工作者劉素汝(30歲)說,其實,目前她還是無法全面掌握各年齡群組,對胸罩藝術裝置的反應,畢竟此藝術并非說年輕人就一定能接受,相反,可能年長者還能接受胸罩作藝術的尺寸。

她舉例,經常飛往外國及曾看過不少藝術品的老奶奶,能接受胸罩藝術裝置,反之,一些年輕女性可能無法接受女性貼身物,用來作藝術裝置。

另外,劉素汝曾在隆雪華堂舉行的展覽會,在進出口處的拱門裝上胸罩藝術裝置,當時民眾的反應非常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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