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健身中心无理对待 可投报贸消部仲裁庭
因小事故被阻止进入健身中心,让会员深感委屈!
⊙许小姐向《中国报》申诉,她于3月30日到一间知名健身中心时,即场签了为期一年会员配套,及缴付两个月健身会费及手续费。
她说,说好会员卡隔天才拿到,但是,到健身中心时要求她再多等30分钟才迟迟把卡做好,这样服务态度让她极度不满。
“同时,当初承诺安排女性华裔教练给我,却等了数个月还无法安排,为了不要亏损,最后接受选择使用男性教练,免费3次教练基本课程,可是教练缺课。”
她说,针对上述所有问题已向该公司致函做出投诉,惟不受理。
她说,早前因向其他客人提及不愉快经验,却被保安阻止进入健身中心。
“该公司若终止会员必须缴付逾400令吉罚款,为了尽快解决此事,健身中心竟然愿意无须缴罚款情况下要她离开。
她说,种种问题让她觉得缺乏人权,而且健身中心无法给予应有服务在先,所以才向顾客讲出各种待遇,最后却遭到如此无理的对待。
★林若辉律师
建议事主直接前往贸消部及消费者仲裁庭双管齐下管道做出投报,寻求有关当局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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