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一份薪金打两份工 雇员可直接拒绝
任普通书记,领一份薪金却打两份工。
⊙担任书记的卢小姐指出,目前在一间运输公司上班,每月薪金1800令吉。
她说,平日上班时间为早上10时至6时,通常是处理文件,但不久前公司的清理工人被辞退,雇主却要求她提早半小时上班打扫及处理其他琐碎工作。
她无奈,这些额外工作事务,雇主却无意支付额外超时工作津贴给她,她是否有权利拒绝这些工作呢?
★林若辉律师
当然身为一名书记,工作范围是不需处理琐碎事务,而公司无意支付额外薪金,事主可以直接拒绝处理。
另一方面,若雇主愿意支付额外津贴,也应该要求雇主白纸黑字注明,额外工作时间及工作范围以保障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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