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霹靂頭條】地主欲收回地段 賠償合理8戶就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霹靂頭條】地主欲收回地段 賠償合理8戶就搬

獨家報導:張翠瑩
獨家攝影:黃敬疄
地點:怡保甘榜壩羅
(怡保31日訊)怡保甘榜壩羅8住戶近日接獲律師信,指地主要收回該地段及命令住戶搬遷,使住戶感到前路茫茫,希望可與地主協商,獲得合理賠償。



其中,更有住戶在近年花費了一筆資金,介于1萬令吉至4萬令吉不等來修茸屋子,如今除了面對無家可歸的困境,也蒙受著巨大損失。

住戶指出,他們在該處住了至少50年,屋子是由一名建築商承建,居民當年花費至少3000令吉購買屋子,另外也每月繳付租金給地主,租金從當年的17令吉,到后來調整至30令吉至150令吉不等。

其中3住戶的租金是由地主委派一名代表每年上門收取1整年的租金,每年為數360令吉;其余住戶則是每月繳交租金給地主委任的律師樓,直到3至4年前,對方曾發出通知信給住戶指要收回地段,而且也停止收取租金,以作為賠償。



居民剛花錢修葺

住戶強調,他們並不是拒絕搬遷,因為該地段原本就屬于一名地主所有,可是最低限度也應該與居民面談,並給予住戶足夠的搬遷期限及合理賠償。

住戶李添光(59歲,義齒技師)指出,他與年邁的母親及3名未成家的弟弟同住,由于屋子陳舊,並被白蟻蛀食,他在去年及今年共花費了逾萬令吉更換鋅板,不料如今地主要收回地段。

他指出,母親在這里住了几十年,有著非常深厚的感情,她多年以來無論孩子怎么勸,都不愿搬出市區居住,不過即然現在地主以法律途徑收回地段,居民也沒法,但前提是必須給予合理賠償。

曾告知不收回

★林秋泉(42歲,石碑業者)

本身在這里從事家族的石碑生意,從父親開始經營,到我接手至今已超過50年,同時,我一家大小都住在這里。

相信由于我是做生意,所以我每月地租為150令吉,地主每年都會派人來收取1800令吉(12個月)的租金,我也分毫不欠地繳付。

几年前曾經詢問來收取租金的人,地主會否收回地段,對方斬釘截鐵指不會,我就擲資4萬令吉進行修茸,如今卻要我搬遷,我必須另尋地點及再擲一筆資金來設立石碑廠,所以希望地主可作出合理賠償。

去年停止收租

★許韻蘭(66歲,散工)

在這里住了50年,但近年已搬遷,目前只是姐姐還住在這里,多年來都准時繳付每月30令吉的地租,但地主所委任的律師樓于去年3月就停止收取租金。

當年父母以5000令吉購下屋子,如今地主卻要收回地段,以致姐姐面對無家可歸的困境。

希望地主本身或者委派代表來和居民商討,而不是以律師信來欺壓我們。

居民低收入群

★顏友德(84歲,退休人士)

當年以逾3000令吉購買板屋,一家大小在這里居住了50年,現由一名友人居住。

我于2010年10月接獲地主發出的信函,指要收回地段,希望我在去年12月31日前搬遷,並且不收3年的租金作為補償,不過后來此事不了了之,直至約1個月前再接獲律師信,限我在7月尾搬遷。

居民都是低收入一群,希望地主可以與居民面談,以商良策。

安排兩造談賠償

★黃文標(行動党德彬丁宜區州議員)

甘榜霸羅地段廣,屬不同的地主所擁有,目前受影響的有10間屋子,其中只有8間尚有人居住。

我將會代表居民呈交信函給地主委任的律師,要求面談及商討賠償事宜。

這已經是我在甘榜霸羅地區處理第3宗類似案件。前2宗是在我以人民代議士身分,義務協調地主和居民之間的協商,最后達到雙方滿意的賠償數額而圓滿結束。

希望這次也能夠達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式。

收地損失不小

★李榮華(47歲,家庭主婦)

住家是每年繳付地租,每年360令吉。

由于白蟻蛀食屋子結構變得不安全,所以約5至6年前花了約3萬令吉修整,如果地主強制收回,損失將不小。

幾年前才裝修

★林巧珠(66歲,書記)

在几年前花費約2萬至3萬令吉來修屋頂及鋪洋灰,如今地主要我搬遷,我並不是拒絕搬遷,可是至少也應該給予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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